“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日前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小康不小康,关键在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困难最弱势的群体是农民,最需要突破的产业是农业。三农问题解决不好,全局发展的目标就难以实现。下一个五年,三农发展的动力源泉在哪里?实现四化同步发展的关键在哪里?撬动农民快速增收的引擎在哪里?回首“十二五”时期乃至过去更长一段时间我国三农事业的发展轨迹,我们知道,答案唯有改革。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多发频发的自然灾害,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推动我国三农发展始终保持着持续向好、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粮食生产实现历史性的“十一连增”,农民收入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农村扶贫事业成效明显,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村面貌得到显著改善,农村改革深入推进。三农向好,全局主动。正是得益于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为我们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农业、农村发展正面临愈加严峻的现实挑战。粮食高产量、高收购量和高库存量“三高”叠加,农业受生产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明显;农业资源开发过度、污染加重,土地、水资源环境硬约束不断加强;农民外出就业压力增大,务工收入增长放缓。新的问题不断提出,旧的问题又有新的变化,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需要应对的挑战日益增多。农业农村发展中的许多矛盾难题不靠改革破解不了,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不靠改革保障不了。着眼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要做强农业这条“短腿”,补齐农村这块“短板”,根本出路在改革。
只有依靠改革,才能更好地保护农民的财产权利,让他们实实在在分享土地增值的收益,农民增收的这个课题就有实现较大突破的可能;只有依靠改革,让各种生产要素充分地流动起来,为农业注入现代化的元素,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的绿色农业发展之路;只有依靠改革,我们才能一点点融化户籍制度的坚冰,让转移进城的农民都能获得充分的“市民待遇”,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只有依靠改革,我们才能努力破除城乡壁垒,为新农村建设引来更多资源要素,让农民在农村也能享受到城市的公共服务;只有依靠改革,我们才能不断打破贫困的枷锁,确保到2020年,亿万农民、7017万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每个时代都会有属于这个时代的难题和挑战,也都会有属于这个时代人民的责任和使命。30多年前,从广袤的中国农村大地上点燃的改革之火,解决了人们的温饱问题;而今,在新的历史阶段,要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农村的繁荣发展、农民的全面小康,最终必然要靠不断深化改革。小康,这片中国人千年夙愿中的幸福家园,今天已经触手可及。在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最后冲刺阶段,跑好属于我们的这一棒,以改革汇聚士气,以改革凝集勇气,以改革锤炼能力,不断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打下更为坚实的前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