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农业税取消之后,农民负担大为减轻,但仍有一些地方巧立名目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农民种粮不易,一亩地收入微薄。为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国家通过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政策直接补贴农民。
农民种粮一个汗珠摔八瓣。今年黑龙江农民种一亩水稻,中央各种粮食补贴加起来不到100元;而辛勤耕耘的粮食收获之后卖粮,一次所谓的“进场费”就要交100元,实在是令人瞠目。
收获的喜悦还挂在脸上,就遇到了“卡脖子”的乱收费。我们不禁要问:这些不开具发票、不明不白收取的所谓“物流费”“信息费”,到底是谁在收?收了多少?收上来的钱又去哪儿了?其中是否有见不得光的利益勾连?当地相关部门不能仅仅停留在改正、退款和道歉层面,必须给农民一个说法,给公众一个交代。
值得深思的是,在今年秋粮收购前,黑龙江省有关部门曾经明确要求,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和质价标准,不收人情粮,不过人情秤,不弄权勒卡、不刁难送粮农民。言犹在耳,就有人顶风作案,由此可见保护农民利益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急需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农民利益无小事。当前,各地应当严肃查处涉农违规收费,及时纠正侵害农民利益的乱收费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解决损害农民利益问题时依法规从快从严,让农民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