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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价格改革要统筹考虑 稳妥施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28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81378
内容摘要:  我国粮食市场倒挂现象突出,农产品价格补贴已接近WTO黄箱补贴规则上限,托市收购越来越难以为继。调整粮食收购价格,既不能简
   我国粮食市场“倒挂”现象突出,农产品价格补贴已接近WTO“黄箱”补贴规则上限,托市收购越来越难以为继。调整粮食收购价格,既不能简单地减少财政补贴,直接要求国内大宗农产品价格与国际接轨,也不能脱离实际地减少小规模农户种植,片面追求规模效益。必须统筹考虑,稳妥施策。要探索对市场扭曲作用小、指向性更精准、操作性强且符合WTO规则的支持保护政策,同时支持保护农业的目标

  今年,国家下调了玉米临时收储价格,每斤下调0.13元,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保持不变。这一调整,既符合当前的农情粮情,也向市场表明,国家价格补贴手段将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对农民的支持保护将在继续加大力度的同时,更加科学合理。

  改革是必须的,补贴是必要的。玉米临储价格下调约10%,对农民收入确实有影响,尤其对主产区粮农。相对于小规模经营农户,每户种植3至5亩,玉米收入下降有限。对规模种植大户,直接卖粮收入将会明显减少。不过,由于国家政策新增项目、补贴等开始向规模种植大户倾斜,同时规模种植户在粮食品质、加工销售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价格下调对总收入的影响。

  当前,粮食市场呈现国内外价格倒挂、主产区与主销区价格倒挂、原粮与成品粮价格倒挂的复杂情况,调整粮食收购价格势所必然。从国际竞争看,托市价格面临“天花板”。国家从2004年起先后对稻米、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从2007年起对玉米、大豆、棉花等实行临储政策。2008年以后,托市价格年年上涨。2011年以后,国际粮价持续下降,导致国内外农产品价差扩大和进口压力增加。去年,我国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国内价格均高于国外产品配额内进口到岸税后价。按照WTO的“黄箱”补贴规则,我国直接影响农产品价格的补贴不应超过8.5%,目前已接近这一限定。

  从国内粮食产业来看,托市收购越来越难以为继。托市价格逐年提高使得粮价“只涨不跌”预期增强,使市场“政策市”特征强化。尤其是玉米、棉花、食糖已经形成“国内增产、国家增储、进口增加、国家再增储”的怪圈。在粮棉收购上,政府承担了粮棉收购的主体责任,造成“国货入仓、洋货入市”局面,财政负担沉重,同时下游加工企业、消费者都付出了较高成本。

  面对这种现象,既不能简单地减少财政补贴,直接要求国内大宗农产品价格与国际接轨,也不能脱离实际地减少小规模农户种植,片面追求规模效益。必须统筹考虑,稳妥施策。农业政策不是单纯的产业政策,关系到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直接决定农户的利益和农产品的稳定供给,既要保障粮食安全,市场稳定,也要考虑国际市场的竞争关系,更要考虑几亿农户的生计与小康。

  因此,农产品价格、农业补贴政策调整必须统筹协调。农产品价格应主要由市场决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对农业农民应继续坚持支持扶持政策,但支持扶持政策也要不断完善改进。要探索对市场扭曲作用小、指向性更精准、操作性强且符合WTO规则的支持保护政策,同时支持保护农业的目标不只是为了增产,还要效益和质量。

  目前,农产品价格改革思路已经明确,当前正在推进的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改革就是这种思路的体现。这一改革,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农民利润、国内外价差等因素,把补贴与价格分离,大大减少了对价格的干预。当然,粮食收购价格调整改革错综复杂,必须在确保粮食安全、确保农民种粮积极性和收入不断增长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我国农业竞争力会不断增强,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改革的支撑也会越来越强。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傅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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