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5年秋粮收购和秋季安全储粮工作,国家粮食局于9月30日下发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秋粮收购和秋季安全储粮工作并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粮电〔2015〕8号),要求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各中央粮食企业和各地粮食企业都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展秋粮收购和安全储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0月14日至10月21日,国家粮食局派出由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分赴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0个粮食主产省进行督查。
针对当前秋粮收储压力大和储粮安全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工作组重点对秋粮收购情况、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情况、仓储设施建设情况等开展了督查。指导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督促粮食收储企业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决不允许给农民“打白条”,确保农民种粮卖得出;强化收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安全储粮措施,防范发生安全生产和坏粮事故,确保粮安库安人安。督查组还对秋粮收购市场进行了调研,及时发现和掌握基层粮食企业出现的新动态、形成的新动能、创造的新经验。
通过督查,促进了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收储企业扎实抓好秋粮收购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及时消除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存在的一些隐患,确保国家粮食库存安全入冬和企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