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正文

粮食局通知督促秋季安全储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浏览次数:81403
内容摘要:  眼下正是夏粮收购收尾、秋粮收购起头的粮食流通领域重要转接时段,但多地近日却碰上粮食储存的难题。  10月8日,国家粮食局
   眼下正是夏粮收购收尾、秋粮收购起头的粮食流通领域重要转接时段,但多地近日却碰上粮食储存的难题。

  10月8日,国家粮食局发布通知,用两个“前所未有”来形容当前的粮食储存形势:“目前我国粮食库存达到新高,各类粮油仓储企业储存的粮食数量之大前所未有,储存在露天和简易存储设施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数量之多也前所未有。”

  据相关媒体报道,在部分粮食主产区已经出现粮食“拍不走、调不动、销不出”的困境,在黑龙江,预计今秋将有1200亿斤仓容缺口。

  仓容紧张之时,对已储备粮食的拍卖仍难进行。据10月9日进行的国储黑龙江玉米拍卖结果显示,实际成交率仅为1.44%。

  一省仓储缺口达千亿斤

  据国家粮食局最新统计数据,今年我国夏粮产量再创新高,达到2821亿斤,同比增加了89亿斤,目前夏季收购旺季基本结束,而秋粮收购拉开序幕,截至9月30日,江苏等6个主产区累计收购中晚籼稻29亿斤,同比增加8亿斤。

  而新粮下来了哪里能存,却始终是粮食流通环节的“头等大事”。

  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粮食产量达6.07亿吨,而商品粮数量为3.98亿吨,相比之下,巨大的粮食仓储仓容缺口显现出来,而在各主产区中,尤以东北最为严重。黑龙江粮食部门透露,2014~2015年粮食收购年度,该省粮食收购量和政策性粮食收购量再创历史新高,库存大幅增加,全省库存爆满,安全储粮形势严峻。

  据媒体报道,在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齐齐哈尔直属库,14万吨的仓容已经没有一点空余。为了多装粮食,库内还建起了多个露天储粮的钢结构“千吨囤”和房式仓,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的64个库点早已“粮满仓”,很多直属库的仓容甚至前几年就饱和了,而且不仅中储粮的直属库,黑龙江省的427户地方国有粮库也已满仓。

  黑龙江省粮食局仓储处处长王国富对媒体介绍,“按照全省现有粮食收储能力计算,扣除库存,只有200亿斤左右的收储能力可供收购秋粮。按照下一个收粮季1400多亿斤的新粮保守收购量分析,将有1200亿斤的仓储缺口。”

  根据国家粮食局的整理,当前粮食仓储问题主要集中在:粮食主产区仓容不足矛盾突出,个别地区老旧仓房“带病储粮”,部分企业安全储粮设备欠缺、技术措施落后,特别是东北地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当一部分露天和简易存储设施存在消防等安全生产隐患以及秋季结露、结顶霉变的风险;南方部分地区仓外罩棚储粮的粮温持续偏高,虫霉防治难度大;另外还有部分粮食超期储存。

  库存问题待解,而秋粮收购的压力已经袭来。据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有关人士介绍,预计今年黑龙江省仍有大量粮食进入国储库,其中水稻1300万吨,玉米2200万~2700万吨。

  廉价进口粮冲击国内市场

  新粮面临仓容不足的窘境,而已在库内的储粮却难抛售。

  10月9日进行的国储黑龙江玉米拍卖结果显示,本次拍卖计划销售玉米234.4万吨,实际成交3.37万吨,成交率仅为1.44%,其中2011年玉米全部流拍,2012年玉米成交率仅为0.08%。

  在玉米之外,国储稻谷亦面临同样的抛储难题。“政策成交量低迷,大量稻谷堆积在国家粮库卖不掉,就会占用库存,进而影响稻谷市场价格。”卓创资讯分析师王书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国家有接近8000万吨的稻谷库存,一年产量在2亿吨,占到40%。如此大的库存卖不出去,那样就造成了粮库新一季粮食上市后,收购量有限,这样大量的稻谷在市场上流通,而企业收购量不大。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稻谷市场价格不高,甚至只能降价。”

  事实上,过高的粮食库存消费比始终盘踞在粮食仓储与流通领域,进而影响到整条产业链。根据联合国[微博]粮农组织的规定,粮食库存与消费量的比例达到17%被称为粮食安全系数,而根据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在今年“两会”期间透露,我国的粮食库存消费比“大大高于这一水平”。

  更让国内粮食境况艰难的是,在“库存粮满仓、储粮难拍卖、新粮难入仓”的同时,仍有源源不断的廉价进口粮食停泊进中国的各大港口。

  据任正晓在9月份《求是》撰文指出,目前国际大豆、玉米、小麦、大米价格分别比国内价格每吨低1175元、923元、626元和1143元,而这给国内市场带来一定冲击,粮食进口数量持续增加,挤占了国内市场销售份额。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叶巧敏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粮食局通知督促秋季安全储粮”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51016/36139.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