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正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加快发展农村电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次数:81552
内容摘要:  农村电商不仅带动了农村特色产品走出去,也双向丰富了农村居民消费选择性,更重要的是,2013年,我国农村仍居住着6.3亿人,农
   农村电商不仅带动了农村特色产品“走出去”,也双向丰富了农村居民消费选择性,更重要的是,2013年,我国农村仍居住着6.3亿人,农业劳动力尚有2.4亿人,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31.4%。

  10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善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缩小城乡数字鸿沟;部署加快发展农村电商,通过壮大新业态促消费惠民生;确定促进快递业发展的措施,培育现代服务业新增长点。

  日前,商务部已下拨37亿元扶持资金,以开展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综合示范。东吴证券研报认为,农民收入增长消费升级后,高质量商品需求增加。但农村人口分散,商场进驻困难,供需缺口巨大,而随着农村互联网普及率逐步提高,农村电商能有效解决这一痛点。

  农村电商发展的物流“短板”

  根据多家券商的预测,2014年中国农村网购市场规模约1800亿元,预计2016年将大幅提升至4600亿元,复合增速将达60%。但这一新业态在起步初期,面临物流、资金、基础设施等繁多问题,一时找不到行之有效的抓手。

  针对农村电商发展的突出问题,会议决定,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引导地方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基础电信、广电企业和民间资本通过竞争性招标等公平参与农村宽带建设和运行维护,同时探索PPP、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方式调动各类主体参与积极性,力争到2020年实现约5万个未通宽带行政村通宽带、3000多万农村家庭宽带升级,使宽带覆盖98%的行政村,并逐步实现无线宽带覆盖,预计总投入超过1400亿元。

  除此之外,会议还确定了促进快递业发展的措施,其中涉及农村电商的包括完善农村、西部地区快递服务网,构建覆盖国内外的快件寄递体系,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农村和西部地区公益性、基础性快递设施建设。

  “这次会议可以说是明确了农村电商发展的优先重点”,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部副主任张莉介绍说,此前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到的地方调研农村电商,反映最核心的问题就是物流“短板”,调研后给相关部门反馈了具体意见。

  “有些偏远的农村一个快递需要一个人专门送一天,成本至少都在10-15元之上,而农民接受的物流成本最多也就5元左右。”张莉介绍说。

  明显带动农民创业

  上述常务会议认为,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农村电商发展,把实体店与电商有机结合,使实体经济与互联网产生叠加效应,有利于促消费、扩内需,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要让亿万农民通过“触网”走上“双创”新舞台。

  为此,一要扩大电商在农业农村的应用。

  鼓励社会资本、供销社等各类主体建设涉农电商平台,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在促进工业品下乡的同时为农产品进城拓展更大空间。优先在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开展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增加就业和增收渠道,推动扶贫开发。二要改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完善交通、信息、产地集配、冷链等相关设施,鼓励农村商贸企业建设配送中心,发展第三方配送等,提高流通效率。

  三要营造良好网络消费环境,严打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鼓励通过网络创业就业。四要加大农村电商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担保贷款及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网上支付、供应链贷款等产品,简化小额短期贷款手续,加大对电商创业的信贷支持。

  “这将对我们创业有明显带动”,原鲜生活创始人宋俊文说,对于返乡创业青年而言,以农村电商为创业项目门槛要低很多,“第三方平台,当地政府的创业培训,再加上贫困县的专项扶持”,农村电商创业潮将会越发明显。

  宋俊文是返乡创业的代表,其曾经做过大学生村官、到公务员,现在则自主创业做农村电商。

  而让亿万农民回归家乡自己做老板,不仅带动了农村特色产品“走出去”,也双向丰富了农村居民消费选择性,更重要的是,2013年,我国农村仍居住着6.3亿人,农业劳动力尚有2.4亿人,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31.4%。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此前公开表示,释放这6.3亿农村人口的消费潜力,足以支持我国经济以7.5%以上的速度发展到2030年。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王文松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加快发展农村电商”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51016/36138.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