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水稻产量第一大省,湖南今年早稻迎来了最近三年的大丰收,却没想到,一些粮农在短暂的丰收喜悦之后却遭遇“卖粮难”。日前,本报记者报道了湖南新邵、隆回、武冈、洞口等产粮大县农民遭遇卖粮难的问题。
7月底,我国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省陆续启动了2015年早籼稻托市收购。但是截至8月11日,记者走访了湖南邵阳、郴州多个收储点,由于委托收购合同、质押金等一些手续未办理好,或者是检验、清杂机还没有到位,加上要做一些网银结算等准备工作,多个收储库仍迟迟未启动托市收购。而类似情况,在我国江西、安徽等地也不同程度存在。农民实在等不及,只得低价把粮食卖给粮贩子。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并不是今年才有。仔细梳理近两年媒体的报道,我们会发现,部分地区“卖粮难”的情况时常见诸报端。除去粮食质量问题这种特殊的原因之外,大多数的“卖粮难”基本都有着相似的背景:粮食生产成本高涨导致农民价格预期偏高,存在惜售心理,进口米冲击国内市场、加工企业亏损严重,市场收购主体不足,“价低农民不卖、价高企业收不了”,处于胶着状态的新的“卖粮难”……最终这些问题都靠托市收购启动来化解,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成了解决农民卖粮难的“救命稻草”。
维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而维护农民积极性的底线就是他们的粮食能卖出去,且能保持一定的利润。近年来,农民的售粮节奏已经随着托市政策发生显著变化,由于国内外米价严重倒挂,各加工企业收粮积极性不高,农民也不愿意从市场化渠道销售,普遍寄希望于托市收购中多卖几个钱。以此次湖南调查为例,卖给粮贩子和卖给国家粮库之间每百斤差价就达10元,以亩产800斤计算,就是80元,对于规模种植户而言,这是相当可观的利润。在政策性收储已经成为农民售粮主渠道的背景下,如果托市收购工作不能切实落实到位,对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打击可想而知。
而更深的忧虑是,随着我国粮食连续多年增产,这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收储方式,是否真能担起我国粮食销售主渠道的重任呢?当其他市场主体日益疲软、纷纷退出时,这种一家独支的保障方式是否真能托得起农民丰产增收的寄望呢?仔细回顾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因为托市收购执行不到位导致的“卖粮难”事件,固然有相关部门工作拖沓、效率低下的因素,同时更暴露出新形势下托市收购政策力孤难支、难以持续的困境。
回过头去看,自2004年以来,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临时收储政策的实施,对提高农民收入、维护粮油市场稳定、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部分品种的国家收储也对加工行业造成了较大的冲击,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及市场价格信号被扭曲,一定程度上使粮食市场呈“政策化”趋向。托市收购成为市场上销售主渠道,最低收购价成了“最高”保护价,政策出台初衷已然扭曲。
尤其当前国际粮价偏低,外国粮食大量进口,加之国内丰收,使得国内粮食库存充裕。双重挤压下,困境更为凸显。在日前由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举办的“中国粮食安全与供给保障高层研讨会”上,专家们指出,目前国内玉米和水稻库存是历史上最多的时期,粮仓里的粮食够全国人民吃半年以上。这样的库存储备,既说明我国整个粮食安全形势处在比较好的时期。但同时,目前入库的粮食已难以消化,而未来国内外价差可能将进一步拉大,在我国关税保护程度低的情况下,“国粮入库,洋粮入市”,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必定难以持续。
在这样的现实压力下,我们必须更加理性看待农民“卖粮难”问题。强调要保护种粮农民的积极性,要让农民辛苦种下的粮食能卖得出、卖得好,不再遭遇“多收了三五斗”的尴尬,从根本上而言,必须要建立在一个可持续、多元化、市场化的充满竞争和活力的粮食购销制度基础上。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去年,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也已经启动。这都印证了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临时收储政策改革是必然之举。
当然,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眼下,在政策性收储依然肩负重任之时,我们必须千方百计把这件事情办好、办实,创新机制、落实资金、保证仓储、按时启动,防止任何人为因素导致的卖粮难问题出现。但同时,必须要有对改革充分的预期和准备,既要坚定信心,亦要平稳过渡,唯有如此才能更好保护农民种粮利益,更好迎接这个改革创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