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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担保 农贷有保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11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81671
内容摘要:  8月4日,山东省淄博坤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养牛场,工人们正忙着清理栏舍,将整车的粪肥运出外卖。公司总经理孙延峰告诉记者
   8月4日,山东省淄博坤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养牛场,工人们正忙着清理栏舍,将整车的粪肥运出外卖。公司总经理孙延峰告诉记者,公司每年自产小牛100多头,扣除青贮饲料以及其他费用,每年净收入约100万元。

孙延峰的养牛场是2011年建立的,当时他进了50头牛,这几年通过滚雪球式的发展,养牛场的规模不断扩大。然而在2014年底,孙延峰却遇上了资金难题。

扩大养殖规模需要用钱,可手头儿的钱不够怎么办?恰逢中国农业银行高青县支行客户经理石进蔚来到养牛场,介绍一种叫做融资增信的贷款模式。这引起了孙延峰极大的兴趣。

这是山东省财政厅与金融机构创新推出的融资种类。2013年底,为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小型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面临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山东省财政厅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合作,在全省择优遴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活跃、金融环境好、试点积极性高的县,开展融资增信试点工作。

操作层面,银行按照与财政投入1∶20的比例,对试点县符合条件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授信,单个主体授信额最高可达200万元。银行给予增信对象优惠费率,确保贷款成本明显低于同期市场成本。在授信额度内,增信对象原则上不需要再提供担保或抵押即可获得贷款。

高青县作为全省第一批试点县,由农行主导从去年开始推广融资增信贷款业务。“一拍即合”后,经过调查、审批等环节,孙延峰的养牛场很快拿到了80万元贷款。这是淄博市的首笔融资增信贷款业务,孙延峰成为该市第一位创新产品的受益者。

“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贷款时,只需要按照贷款额度交纳10%的互助保证金和1%的风险准备金(部分适用)即可,原则上不需要再提供担保或抵押。”农行高青县支行行长宋振文介绍说,互助保险金和风险准备金与财政担保金共同组成“共保基金”。孙延峰就是自愿加入该共保基金的,按规定缴纳互助保证金后,顺利拿到了贷款。

融资增信贷款的审批流程并不复杂,主要由县级财政部门与银行联合筛选确定目标客户,经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纳入增信对象备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银行进行授信审批。增信对象的贷款如发生风险,由共保基金负责清偿。

“融资增信业务作为一项金融创新,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和保障作用,利用了政府的政策优势和银行的产品优势,是银行信贷资金与政府财政资金互补共赢的有益探索。”山东省淄博市金融办副主任薛仲联说。

数据显示,到6月末,农行高青县支行已投放18笔共计1222万元的融资增信贷款,涉及养牛、园林、苗木、蔬菜种植等诸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孙延峰很快买进70头新牛,养牛数量达到330多头。养殖规模的扩大将带来新的效益。“两年内我要争取把养殖规模发展到500头以上存栏量。”孙延峰满怀信心。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张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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