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精深加工才能多赚外汇 ——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
日前,中国和韩国正式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双方货物贸易涵盖农水产品等17个领域。关税门槛的降低,将为我国农产品和农业深加工产品扩大对韩出口带来契机,同时也为我国农业以及涉农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了条件、扩大了空间。记者就中韩自贸协定有关涉农话题,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进行了专访。
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加快对韩农产品出口
问:中韩自贸协定对我国农业总体上会带来哪些变化和影响?
李国祥:中韩自贸协定对我国农业总体上会产生比较多的积极影响。第一,我国农业参与国际分工步伐进一步加快,国内农业生产不仅需要考虑国内市场,还需要考虑国外市场,这会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转型升级;第二,对韩国来说,我国农业存在着明显的比较优势,自贸协定框架下我国对韩出口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会进一步显现,农产品净出口规模可能迅速扩大;第三,由于韩国国内农产品市场价格相对较高,国内以韩国为目标市场的农产品生产的比较效益有望进一步提升,这有助于相关农产品生产者收入的提高,进而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第四,有助于扩大中韩农业合作,促进我国农业走出去战略的实
推动农业走出国门,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问:未来我国可能会与其他国家签订类似的自贸协定,我们该如何认识这一贸易形式对我国农业未来发展的影响?我国农业该做出怎样的调整?
李国祥:未来我国还可能与澳大利亚等国签订自贸协定。与中韩自贸协定不同,我国农业相比澳大利亚等国存在着明显的竞争劣势。在中澳自贸协定框架下,澳大利亚一些农产品,如小麦等粮食作物、牛羊肉和奶类制品等其他畜产品可能会大规模出口到中国市场,虽然对消费者十分有利,但可能冲击国内农业及其产业化发展,造成国内没有竞争优势农产品生产的萎缩,使国内农产品市场价格低迷,影响相关产品的农业生产者的收入。
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与世界其他更多国家签订自贸协定是大势所趋。目前我国农业比较优势相对于一些国家仍然存在,如韩国。而更多的情形下我国农业缺乏比较优势,在自贸协定框架下,我国不同农产品生产及其国际贸易格局等都可能会受到影响,这就要求我国农业未来发展必须更多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和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主动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改变原料出口单一格局,深加工农产品出口潜力大
问:中韩自贸协定中包含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它的签订对我国农产品对韩进出口会带来哪些变化和影响?
李国祥:我国对韩国出口的农产品有望进一步扩大。2014年,我国对韩出口农产品达到48.6亿美元,今年估计会突破50亿美元。在中韩自贸协定下,我国水产品、蔬菜、水果和玉米、小麦、大米以及豆类等粮油作物的对韩出口规模会进一步扩大。随着中韩自由贸易的不断深化,我国长期以来对韩出口的农产品基本上以原料为主的格局可能会发生改变,我国深加工的农产品出口规模扩大的潜力也是存在的。同时,我国消费者也可以在国内吃到具有韩国特色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这是因为中韩自贸协定签订后韩国泡菜等出口到中国的机会也在上升。
韩国农业竞争力弱,不会对我国农业产生冲击
问:关税门槛的降低,会有更多的韩国农产品进口到中国,我们该如何认识和应对这一情况?
李国祥:2014年,我国进口韩国的农产品金额大约为7.6亿美元,贸易顺差超过40亿美元。由于韩国农业缺乏竞争力,自由贸易框架下我国即使降低进口关税,但估计我国进口的韩国农产品规模也不会太多。再说韩国出口农产品到我国的多数为深加工农产品和具有韩国特色的农产品,不会明显地对我国农业产生冲击。相反,我国农产品出口到韩国的机会则可能明显增加。
要加快适应国际规则,降低出口风险
问:我们应如何适应和运用自贸协定的规则,变竞争压力为发展动力,以此来扩大我国农产品的对韩出口?
李国祥: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我国农产品出口到韩国市场的机会增多,但是韩国对农产品质量要求非常严格,特别是韩国为了保护国内农业及其关联产业,可能会使用技术性贸易措施,人为地加大我国农产品出口到韩国市场的难度、成本等,使得我国农产品出口到韩国市场受阻,这就要求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和掌握韩国农产品通关手续、检验检疫标准等,以降低出口风险。
企业要抱团发展,避免恶性竞争
问:中韩自贸协定的签署,为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带来了契机。企业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提升现代企业管理水平上,该从哪些方面发力?在提高国际竞争力、增强话语权方面,该怎么做?
李国祥: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不仅中韩农产品国际贸易规模会不断地扩大,而且也为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创造更多的机会。韩国是一个农产品国内产需严重不足的国家,我国除了通过发展农业生产直接出口初级农产品到韩国市场外,还可以通过全球布局,大力发展精深加工,这样才能多赚外汇。甚至通过农业企业走出去,在韩国创办企业,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将生产基地建在国内,而将产业链延伸,开拓韩国农产品深加工市场,提高农产品出口的附加值。
我国涉农企业在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要开拓韩国市场,一是深入开展韩国市场调研,了解韩国消费者对农产品消费的习惯与偏好,细分韩国农产品市场;二是熟悉并掌握韩国进出口边境管理规定及其措施;三是要了解并掌握韩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四是要加强出口企业之间的信息分享,发挥行业协会等方面的作用,避免国内农产品出口企业为了争夺韩国市场而出现相互压低价格等恶性竞争。
我国涉农企业为了开拓韩国市场,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还需要加快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严格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在全球范围内配置人才资源,不断地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为了促进我国涉农企业开拓韩国市场,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公共服务工作,提供更多有效动态信息,及时提醒相关企业注意对韩农业贸易中的市场风险,帮助相关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同时,金融部门应积极探索为相关出口企业提供贷款和保险等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