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借鉴以往的经验,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由农民自己决定。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规划引导,依靠科技进步,提供技术服务,不搞‘一刀切’,严禁强推强退。”周鸿升表示,以往在退耕还林还草中,强调“政府主导、农民自愿”,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改为“农民自愿、政府引导”。这种“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充分考虑到了各地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最基层群众的需求,目的是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使退耕还林还草成为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自觉行动。
同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不限定经济林和生态林比例,不盲目追求退耕规模和速度。周鸿升说,各地可根据不同地理、气候等条件,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有条件的可实行林草结合,重在增加植被盖度,而不再限定生态林与经济林的比例。退耕还林还草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度至25度坡耕地。实施过程中兼顾实际需要和可行性,合理安排退耕还林还草的规模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