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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食品设置“过敏原”标志刻不容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1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88656
内容摘要:  零食、辣条、果冻这些看似不起眼儿的包装食品一旦食用后过敏,轻则引起皮肤、胃肠道过敏症状,重者可致过敏性休克,甚至丧命
   零食、辣条、果冻……这些看似不起眼儿的包装食品一旦食用后过敏,轻则引起皮肤、胃肠道过敏症状,重者可致过敏性休克,甚至丧命。食品专家及医疗人士提醒,许多包装食品的标签缺少“过敏源”信息,消费者应当谨慎防范。

  最近,辽宁省沈阳市几家大中型医院接收的过敏反应患者增多,其中绝大多数是由于食用了包装食品,这些包装食品均没有标注“过敏源”信息。“刚接诊了一名因吃了校门口包装食品而出现荨麻疹的小学生,荨麻疹是身体免疫反应的表现。”沈阳军区总医院医师逯佳说,消费者购买包装食品不看成分和部分食品包装标签信息不全,都是酿成过敏病患频发的重要因素。

  如今一些地方超市内上架的各品牌食品,包括薯片、瓜子、QQ糖、果冻、饼干等,几乎都未标注“过敏源”信息。而大多数消费者对包装食品的“过敏源”信息不太重视,有的甚至闻所未闻。

  摄入某种食品后,机体如果产生异常免疫反应,就形成了食物过敏,轻者引起皮肤、胃肠道过敏症状,重者可致哮喘发作、过敏性休克,直至死亡。

  目前对食品中过敏源标识的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虽规定了应标注食品致敏原种类,但仅仅是推荐性标识,且对标识方式并未给出具体的指导。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标准以强制规范食品中致敏原及标注方式。另外,消费者在食用包装食品时也应小心辨别。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应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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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50601/34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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