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留守儿童不再孤单 让快乐守护孩子一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1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19885
内容摘要:  据全国妇联调查显示,我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0多万,占全国儿童总数的22%。正处于成长发育时期的留守儿童,因缺少父母情感上的
   据全国妇联调查显示,我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0多万,占全国儿童总数的22%。正处于成长发育时期的留守儿童,因缺少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往往陷于“亲情饥渴”困境。相比于生活在父母身边的城市儿童,这个规模庞大的留守群体更需要来自各方的关爱。

  为让孩子们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儿童节,“六一”前夕,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通知,其中重点强调要特别关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群体。针对留守流动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的实际需求,组织开展留守儿童与父母“网上团聚、欢度六一”等符合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关爱帮扶活动,增进亲子间的亲情沟通以及同伴交流,引导儿童做阳光健康、自信快乐的人。

  与针对贫困人群的救助帮扶、关爱慰问不同,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最缺少和需要的,是情感呵护和心灵慰藉。一位教育专家说:“这是一个情商决定命运、心态改变人生的年代。竭力塑造孩子的阳光心态,他们的积极因素会逐渐提升,乐观、豁达、宽容、感恩等诸多净化心灵的品质也会在心底根深蒂固。让心灵充满阳光,快乐就会守护孩子一生。”为此,以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为本,培养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就显得尤为重要。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国家颁布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都把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要目标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按照中央的部署,全国妇联从2011年起,就联合教育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开展了全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在19个省区市确立了40个示范试点市县区,整体探索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的长效机制和有效模式。

  据统计,几年来试点地区共制定出台政策365项,推出民生工程194个,投入地方财政资金约4亿元,极大优化了留守流动儿童成长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在一些农村,“儿童快乐家园”已成为留守孩子温暖的“家”。每个家园统一配备了儿童图书、文体器材、益智玩具、电脑电视等,为农村儿童搭建了文体娱乐、心理疏导、生活照顾、家教指导等关爱服务的有效平台。截至目前,各级妇联组织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已建立了11万多个儿童快乐家园、儿童之家等活动阵地,立足社区为儿童和家庭提供更加便捷、更具针对性的关爱服务。

  抚慰留守儿童“亲情之渴”,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需要不断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运行模式,推进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化、常态化、长效化、实效化。

  一是注重以政府为主导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政府牵头整合各方资源,为留守儿童提供公共政策、公共财政、公共教育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社会福利和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二是注重以学校为重点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鼓励教师担任“代理家长”,积极改善留守儿童的生活状态和营养条件;在校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开通心理咨询热线、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三是注重以社区(村)为依托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社区(村)要以村级图书馆、村青少年教育基地、亲情活动室或各类村级活动中心为基础,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

  四是注重以家庭为核心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推行监护人监控制度,强化留守儿童家长责任意识;明确约束规定,建立有效的留守儿童家长自律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五是注重以社会参与为支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引导外来务工人员所在地和所在单位提供关爱服务措施,解决留守儿童家庭亲子分离的问题;通过文化建设、媒体宣传引导等,构建留守儿童的精神支撑。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傅春波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留守儿童不再孤单 让快乐守护孩子一生”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50601/34815.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