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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严禁露天焚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8  来源:嘉兴日报  浏览次数:814071
内容摘要:  严禁秸秆焚烧是推进五气共治的重要内容,而禁烧的关键在于推进秸秆的综合利用。  秀洲区是浙江省粮食主产区之一,按照2013
   严禁秸秆焚烧是推进“五气共治”的重要内容,而禁烧的关键在于推进秸秆的综合利用。

  秀洲区是浙江省粮食主产区之一,按照2013年全区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计算,秀洲秸秆干草产出量分别为16.61、2.87、1.28、2.16万吨,全区年产主要粮油作物秸秆量为22.92万吨(不含非大宗粮油作物)。

  随着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全区农作物秸秆呈现总量大、分布广、出路少、处理难等特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问题较为突出。笔者认为,可以通过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资源化等多种途径,实现对秸秆的综合利用,减少其对空气的污染。

  推广秸秆还田利用

  实现秸秆肥料化

  2007年以来,区农经局开展了大量农作物秸秆还田示范推广工作,将秸秆还田作为农田地力提升的主要技术措施之一。一是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区农经局积极整合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农业部土壤有机质提升、沃土工程等项目,切实加大秸秆还田技术推广力度,2009至2013年4个标农提升项目秸秆还田补助资金206万元,2010至2013年农业部秸秆还田腐熟补助资金660万元,2010至2012年嘉兴市秸秆机械化切碎还田补助资金280万元,2014年整合各类项目资金180万元,全区推广应用面积32.5万亩次以上,还田比例为70%以上。

  二是制定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规程。主要抓好麦田麦子套播、机械切碎、人工摊匀、开沟覆土和稻田麦秆翻压还田等关键技术环节,提高秸秆还田质量,确保下季作物正常生长。三是鼓励多途径秸秆还田。除了稻田和麦田秸秆还田外,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果园覆盖、蔬菜地覆盖、马铃薯免耕栽培、高效农业育苗基质配料等,增加秸秆还田潜力。秸秆是宝贵的可循环利用再生资源,对提高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团粒结构、提升土壤理化性状都有积极的作用。

  推广秸秆饲料收储

  实现秸秆饲料化

  农作物秸秆不仅是宝贵的肥料资源,也是优质的草食动物饲料,对实现农牧结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具有积极作用,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秀洲积极落实市级补贴政策。根据嘉兴市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对收集农作物秸秆并进行综合利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按干草收集量给予每吨100元补贴,2012至2013奶牛、山羊、湖羊养殖基地秸秆综合利用4691吨。

  全区还积极引进秸秆收集打包设备。通过引进秸秆收集打包设备,重点抓好机械收割、秸秆切碎、晾晒风干、打包收集等关键技术环节,不断完善秸秆收储技术规程,保障收集秸秆饲料质量安全。同时推广农牧结合模式。通过省市区各级生态循环项目建设,提倡发展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农业,包括企业内微循环、企业间小循环、区域内中循环、区域间大循环等,增加农作物秸秆过腹还田量。2013至2014年实施省市区各类生态循环项目8个,共投入资金322万元。

  推广秸秆焚烧发电

  实现秸秆能源化

  农作物秸秆是优质的燃料资源,通过嘉兴新嘉爱斯农业废弃物焚烧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建设,为多余农作物秸秆寻求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资源化利用途径。

  在这一过程中,一是要做好秸秆收集固化处理。秀洲区已建立秸秆收集捆扎企业2家,固化成型燃料企业1家,生产燃料块、燃料棒,其中:王江泾林生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嘉兴瑞能生物质有限公司已向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投标原材料供应企业。二是加强原料对接工作。2012年开始,区农经局就与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对接农作物秸秆焚烧发电相关事宜,充分发挥秀洲区与新嘉爱斯特殊地理位置优势,寻求秀洲秸秆综合利用出路问题。

  目前,新嘉爱斯农业废弃物焚烧综合利用发电、供汽项目正在建设中,2015年下半年投产运行,建成后年可利用秸秆约25万吨,替代节约标煤约12万吨,新增年发电量2亿度,年供汽量35万吨,可有效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空气污染问题。

  推广秸秆多途径利用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通过与区域性农业产业相结合,鼓励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实现农作物秸秆生态循环利用。一是生产食用菌菌棒。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通过秸秆粉碎、配料、装袋、发菌、还田等技术环节,实现农作物秸秆循环利用和生态还田,培育“秸秆-食用菌-有机肥”的生态循环模式。二是编织蚕业“上山”柴龙。部分养蚕集中区域,通过机械收割、晾晒风干、收集编织等环节,将稻草编织成蚕业“上山”柴龙,有效解决了当地农作物秸秆出路问题。三是家用柴火用料。部分农村家庭仍保留土灶,农作物收割后将秸秆晒干收集用作日常柴火,解决了一部分农作物秸秆回收处理问题。

  只有提高广大农户思想认识,提升大家的生态保护观念,加强宣传教育和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才能为秸秆综合利用扫除思想障碍。为此,我们要通过区镇各级培训会、农民信箱、新闻媒体等途径,利用悬挂横幅、发送短信、田间劝导和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全面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宣传和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力度。

  此外,针对每年五六月、十月、十一月秸秆焚烧高峰,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发放“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告知书”,对违法农户进行相应处罚,营造“秸秆综合利用、严禁露天焚烧”的良好良性循环。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张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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