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调优结构减量。
调减高纬度、干旱地区和土地贫瘠地区玉米种植,改种耐旱耐瘠薄的杂粮杂豆和青贮玉米,改高杆大穗品种为矮杆密植品种。调整化肥使用结构,加快推广新型肥料。
二是精准施肥减量。
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推广水肥一体技术,提高肥料和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是有机肥替代减量。
推进秸秆养分还田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推广种植绿肥,在有条件的地区,引导农民施用根瘤菌,促进豆科作物固氮肥田。
四是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减量。
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科学施肥和应用有机肥,开展肥料统配统施等服务,开展耕地质量建设,有效带动科学施肥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突出主要作物和重点地区
综合考虑用肥量多的作物、区域、环节,从2015年开始,率先在玉米、蔬菜、苹果等作物上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
一是东北和黄淮海地区玉米化肥减量增效试点。
选择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辽宁铁岭市,吉林白城市和长春榆树市,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绥化市肇东、黑河市北安管理局、黑龙江农垦赵光农场和尖山农场,河北石家庄市赵县,山东德州市临邑县,安徽阜阳市蒙城,河南漯河市临颍县,进行试点。
二是北方设施蔬菜集中产区和南菜北运基地蔬菜化肥减量增效试点。
选择河北藁城市、固安县,辽宁辽中县、朝阳县,山东寿光市、临淄区,河南扶沟县、安阳县,广东高要市、高州市,广西田东县、田阳县,海南三亚市、琼海市,湖北嘉鱼县、云梦县,四川彭州市、广安区,云南通海县、元谋县,进行试点。
三是黄土高原和渤海湾苹果优势产区苹果化肥减量增效试点。
选择陕西洛川县、白水县,山西临猗县、芮城县,河南灵宝市、陕县,甘肃静宁县、成礼县,河北易县、邢台县,山东栖霞市、招远市,辽宁普兰店市、凌源市,开展试点。
强化责任推进措施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
各试点省(区、市)成立由农业厅(委、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落实领导小组,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上下联动推进。
建立玉米、蔬菜、苹果三个省际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协调推进机制,明确牵头负责人、首席专家、各省负责人和农业部负责人,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完善扶持政策。
积极争取金融、保险、税收等政策,支持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开展。对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施用有机肥、配方肥等予以补助。强化技术支撑。农业部成立专家指导组,各级农业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家团队,围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开展技术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