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关注农民工群体别让城市寒了他们的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06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2305
内容摘要:  在五一期间,中国两亿多农民工基本上都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他们分布在工地、餐饮服务业、工厂等场所,工地要赶工期,没有哪
   在“五一”期间,中国两亿多农民工基本上都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他们分布在工地、餐饮服务业、工厂等场所,工地要赶工期,没有哪个老板会让农民工去休闲过节。在大街上去走走,看到所有的建筑工地和平时一样机器隆隆响,农民工汗流夹背忙个不停;餐饮服务业就更不用说了,大小餐馆、娱乐歌厅、宾馆酒店、零售商业、个体商店等行业,就等着黄金大假的到来好火一把,越是假期多,他们的生意就越是好,而在这些行业工作的农民工,只能看着别人休闲娱乐。

  劳动节,农民工自己却比平时更忙得晕头转向,而且还不能得到“法定假日”规定的加班工资,放假的只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这个特殊的劳动群体不仅难以享受城市发展的福利,甚至也越来越难感受到劳动的光荣和自我认同。在这个劳动者的节日,农民工却感觉与他们工作生活的城市越来越远。

  农民工高高兴兴来到城市,战战兢兢留在城市打拼,带着失望离开城市,迎接农民工的也已经不是此前那个温暖的故乡,城市进得来,留不住,回家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中,30%左右没有承包地,30%以上没有宅基地,八成以上的人不会干农活儿,“亦工亦农”正在成为历史。在城市依靠顽强的毅力挣扎奋斗数载,最后却形成了“融不进城市、回不了故园”的新焦虑与迷茫,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

  呵护和关心农民工,让农民工在城市体面和有尊严地生存,不仅需要来自包工头的良心发现和仁慈,更需要政府部门在平时给农民工搭建更多更大的舞台,不断通过创新基层治理模式等,不断增强本地人和外地人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搭建农民工融入城市和社区沟通互动平台,让流动人口表达诉求、参与社区管理,构建共建、共融、共享的新型社区,探索社区融合新模式。

  城市,不仅是市民的城市,也是农民工的城市,城市越是善待他们,他们即使外来人,也会选择一个合适的机会迸发感恩情怀,只有善待农民工,才会渐渐让他们产生新的家园意识,产生归附城市的归属感。

  农民工是新市民,是城市的新主人,应该注重他们的文化素养的培养,以让农民工更快、更好和更容易融入社区和市民社会,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者不仅要关注农民工的物质权益,更要积极保护和提高他们的文化权益,培养有文化的农民工比培养喜欢物质和金钱的农民工更有文明意义,繁荣城市文化和文明,不能忽视农民工这个庞大的社会群体。

  增强农民工的城市家园意识和认同感,最重要的就是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让农民工也能够像市民一样逐步享受基本的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等等的社会保险,农民工给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那么城市财政就应该给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以更多的支持和反哺,只有这样,农民工才能从心底感受到城市的关怀和温度。

  关注农民工,呵护农民工,同情农民工,不仅是政府的事情,更是全社会的事情。对于更广大的市民群体而言,不从地域上歧视农民工,不小瞧农民工,不嫌弃农民工的“脏”,带着友善的心和目光看待农民工,如果更多的城市人对于农民和农民工理解得更透彻,更仁慈,这才是市民角度对农民工最温暖和最有人性的人文服务,这样的服务其实不需要多大的成本,仅仅需要态度端正就能够达到,一次次对农民工投去柔和的目光,本身就是贴心服务的温暖阳光。

  总之,要让农民工融入社区和城市,不仅需要政府更有智慧,更有耐心,更有执行力,也需要企业尽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对农民工的服务不仅都需要“钱”,更需要市民一颗理解和仁慈的心。搭建更多的平台,创建条件让更多农民工融入城市。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张振中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关注农民工群体别让城市寒了他们的心”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50506/34561.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