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资产的占有、支配和收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既包括土地、山场、水面、草原、滩涂等自然资源的产权,也包括能以货币计量、纳入账内核算的资产的产权。
众所周知,由于资产归属不清、管理不严导致的资产荒废和闲置,农村资产不断流失。随着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农村各类人群要求参与分配和主张权利的呼声越来越高,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由于农村治理机制不健全,出现了“小官大贪”的现象。那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方向又在哪里?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
李国祥: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不清晰,权责不是很清楚,村干部把集体资产当成自家资产私自处理,或者少数人来处理,侵害农民集体利益的情况时常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我国经过几年的调研,希望在近期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当然,农村里不同的资产,有不同的改革方式,基本上来说,集体资产,首先是把产权权属搞清楚,股份化是一条比较好的途径,这样也便于农民监督集体资产,当然集体资产除了产权改革之外,还有产权流转市场的建设,以及产权的用途处置,未来还包括到农民作为集体成员跟集体资产之间是什么关系,都需要深化改革,进一步探索,摸索出经验出来。
这些行之有效的探索经验,把它总结出来,在全国其它地方全面推行,对于更好的保证农民集体成员的权益,让集体的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对于壮大集体经济,都是有好处的,对于防治农村小官巨贪,也都是根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