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白领辞去高薪职业到深山养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29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2192
内容摘要:  杭州白领工作买不起房  她选择回乡创业  大学毕业后,季红霞在杭州一家外资制药企业工作,虽然工作挺轻松,工资也蛮高,
   杭州白领工作买不起房

  她选择回乡创业

  大学毕业后,季红霞在杭州一家外资制药企业工作,虽然工作挺轻松,工资也蛮高,但在杭州工作数年,她却发现在杭州买不起房子,这让她动了回乡创业的念头。有一次,她到餐厅吃饭,发现饭店里的野味特别受欢迎,价格也比其他菜肴价格高,她从老板那里获悉,都市人吃惯了寻常菜肴,非常青睐野味,她顿时想到了自己的老家无为县昆山乡,非常适合养殖野猪。夫妻俩一合计,决定让季红霞先回来闯一闯。

  无为县昆山乡境内的三公山,盛产竹木,植被茂盛,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有“天然氧吧”之称,最适合野生动物的饲养。2007年初,季红霞放弃了高收入的工作,在父母的不解和乡亲们的非议中,踏上了创业之路,回乡创办了无为县三公山特种养殖场,开始养殖野猪和野鸡。

  为防黄鼠狼

  她跟小鸡一起睡

  季红霞虽生长在农村,却对养殖一窍不通,因此在引种时她比较谨慎,先引种野猪仔10头、野鸡60只。引种十多天后,有6头猪仔不吃食,有的趴在地上站不起来。她只好找当地的兽医,每天打针、输液,但20天内依然死了2头母猪仔,其他几头猪也出现类似症状。这时季红霞非常着急,她先后来到无为县畜牧兽医局、巢湖市畜牧兽医局以及合肥市的几家畜禽诊所,买来针管和药水后,她回来自己给猪打针。一周后,猪仔的病情有明显好转,慢慢地恢复了正常。

  第二年春,野鸡也开始产蛋了,季红霞非常喜悦,眼看投入很快就有回报了。她买了一台孵化器,准备自己孵化,这样就能降低不少成本。第一批入孵了320枚,出雏了252只,孵化率达到了79%,一般野鸡孵化率达到75%左右就已经很不错了。一天清晨,她去育雏室巡查时顿时傻了眼:地上小鸡倒成一片,不知是什么原因,200多只小鸡一夜之间没有一只活口,每只鸡的头部或颈部都有个血孔。她仔细勘察周围情况,发现是山上黄鼠狼之类的野兽惹的祸。之后,季红霞害怕同样的事还会发生,就把床铺搬进了育雏室,陪着小鸡度过每个夜晚。

  当年6月,突如其来的一次洪水,让季红霞那两年的希望全部破灭了——由于泥墙倒塌使排水沟堵塞,导致700多只野鸡全部被淹死,这几乎让她倾家荡产。这一次次的打击并没有浇灭季红霞的创业热情。流动资金紧张的她,四处向亲朋好友借钱,并于2009年参加了创业培训,同时拿到了3万元的小额贷款,继续她的创业生活。

  2009年夏天,几十头快出栏的商品野猪因高热病陆续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12万元!季红霞真的无法再承受这样的打击了。当她准备放弃的时候,丈夫决定辞去工作,和她一起做,“有困难,不能退缩,必须勇往直前”,丈夫的支持给了她重新站起来的勇气。

  带动乡邻共同致富

  否极泰来,季红霞的养殖事业迎来转机。三公山的良好环境,让野猪、野鸡快速生长,很快填满了养殖场。季红霞的养殖规模,现在已达到年出栏商品野鸡 16000只、野猪1200头的生产能力,年产值360余万元。为了给自己的野猪找到好的销路,季红霞一趟趟地向外面跑,到各大饭店推销自己的野猪肉,她甚至采用免费试吃的办法,来打消饭店老板的疑虑。由于野猪肉鲜美,销路很快打开,目前远销江苏浙江上海等地。

  除了野猪外,季红霞夫妻俩还养起了圩猪,目前市场接受度很高。如今,夫妻俩办起了养殖合作社,带领20多户乡邻共同致富。季红霞说,夫妻俩已经看中了一块500亩的地,准备扩大养殖规模,以后还要进行肉类的深加工。

  放弃都市白领的工作,深入到山区搞养殖,又累又辛苦,季红霞后悔么?“不后悔。自主创业是我的梦想,而且选的这个项目是经过我们深思熟虑的,我坚信一定能把它做好!”季红霞说,创业八年,一路走来,她最大的感慨就是:一件事看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并不容易,要想做好就更难了,但只要你坚定地投入进去,就一定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刘路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白领辞去高薪职业到深山养猪”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50429/34507.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