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政策信息 » 正文

《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的五个重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28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6740
内容摘要:  第一,关于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引导工商资本有序进入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另一方面可
   第一,关于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引导工商资本有序进入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另一方面可以避免这一过程中出现损害农民利益和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以保障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第二,关于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意见》从产业方向、产业类型和强化与农民关系三个方面,对工商资本具体进入鼓励的领域提出了指引。

  第三,关于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问题。《意见》提出了三项措施:一是各地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期限和面积要有明确的上限控制。二是以乡镇、县(市)为主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三是鼓励各地依法探索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

  第四,关于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风险防范机制。《意见》提出了发展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指导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建立租赁农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三点要求,引导工商资本规范租赁农地,防范经营风险。

  第五,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事中事后监管的重点是确保农地农用。《意见》具体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决严禁“非农化”,二是要防止“非粮化”,三是遏制撂荒行为。同时,《意见》还对各有关部门的分工职责进行了明确,以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更好地把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高海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的五个重点”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50428/34490.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