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不能光输血不造血”,扶贫工作中,这些都是说滥了的道理,但还值得再说一说。脱贫,贫困户有责任,不能被动等待;政府责任更重,要创造条件激发、培育出内生动力来。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教会打鱼比直接给点儿鱼可难得多。贫困户一般既没资源又缺致富本领,并不好扶;可任务又很重,离全面小康的目标满打满算不到6年,这时候,便容易滋生“走捷径”的倾向,甚至动歪脑筋把“输血”包装成“造血”,必须提前预防。
现在,各地衡量指标细了:要看你精准不精准、有没有产业支撑。明显的“面子活”不好做了。然而,有了产业、也确实惠及贫困户了,就算“造血”吗?也未必。
比如,用贫困户的地,交给公司发展各种特色农业,然后按户分成。这好不好呢?
如果让贫困户也参与进种植管理,跟他们合作,教他们技术,提高他们的能力,帮着铺渠道,干得好收益高、干得多挣得多,这就是好路子。
贫困户净吃净落,往家一躺啥也不用干就等着领钱,这个办法就浮漂得很。土地租金毕竟有限,达不到脱贫效果不说,关键是贫困户跟产业是“两张皮”,产业好了是白吃人家,产业不好了自己也无力自救,这样的扶贫,哪里有稳定性呢?不过是一时光鲜罢了。脱贫脱了几年,又贫了,等于不脱。这个“成绩”写进报告里,那就有糊弄上级之嫌。
扶贫,粗略地说,有两个责任主体。一个是党和政府,另一个是贫困户自身。后者的责任平时说得少,其实,要改变命运,自己不奋斗、不拼搏,怎么可能实现呢?政府可以开拓融资渠道、给技术支持、给创业就业环境,但具体怎么用好这些条件,离不开贫困户自身努力。政策再好,不伸手也够不着。当然,丧失劳动能力,实在伸不出手的,自然另当别论。
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要素在经济活动中更加重要,甚至可以说,只有人的增值,才是致富的根本。
说贫困户有责任,不是为政府推责任,相反,责任更重了。孵化出贫困户真正参与的产业,将来放了手致富步伐仍然矫健,这对各级组织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提高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水平,到开展技术培训、改变贫困户的意识和思路、改善市场环境,非踏踏实实真抓实干不可,没有捷径可走。
也就是说,贫困地区发展要靠内生动力,一味的依靠“被动脱贫”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