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客”顾名思义,主要指在新兴产业和新业态领域的创新者。越来越多的农村知识青年及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有的已经借助互联网等媒介成为“创客”。虽然从我国庞大的农民群体来说,上述知识农民率先变“创客”还只是很小的比例,但却揭示出一条可复制的致富新路—让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信息化、产业化融合的新业态,从而成长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迅速致富的新引擎。
开辟出这样一条道路,必须加强多方合作。首先,地方政府要营造有利于网络创业的生态环境,尽快制定、出台农村电子商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同时,加快完善以基础要素为保障的服务平台建设。政府要为农户提供统一的信息平台,开辟稳定的信息交流通道,实现涉农数据的兼容和共享,并积极引进发展物流企业,实现统一配送、统一仓储。此外,依托农业、林业、质检等部门,建立权威可信的适合网络销售农产品(000061,股吧)的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其次,加快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育。通过邀请淘宝讲师、电商学者、网店运营专家授课,开办知识农民“创客”创业讲座等方式,着力抓好农村互联网知识普及和农民网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同时积极鼓励农村原籍的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大学生回乡创业,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后备人才。
其三,积极发挥网商村、龙头企业和网商达人的示范辐射作用。可大力宣传和推介全国各地不断涌现出的网商村、网商龙头企业和网商达人,推广“农户+公司+网络”的网商运用模式,促使知识农民加快转型成网商“创客”,并逐步由知识农民个体扩展到了村、镇、县,使我国农村涌现出更多的电子商务村。
其四,切实解决知识农民“创客”融资难题。农民在网上创业离不开资金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在发展中仍然存在着银行融资难。呼吁银行尤其是农村金融机构对有市场前景的知识农民“创客”热情扶持,切实加大融资力度。特别是应将知识农民“创客”纳入小微企业服务范畴,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