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加强交通运输、农业、供销、邮政快递等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衔接,逐步完善以农村物流枢纽站场为基础,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根据本地不同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设具有客运服务、交通管理、农资及农产品仓储、日用品分拨配送、再生资源回收、快递配送等功能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完善乡镇邮政局所、农资站的综合物流服务功能,打造全面化的农村物流中转点,做到县村密切联系,来达到支撑农村物流各类物资的中转仓储和分拨配送的目的。
对于继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以及邮政“三农”服务站、快递网点的建设方面的问题《意见》也有了明确的说明。支持邮政和快递企业将业务延伸至农村地区,打通农村物流“下乡与进城”的双向快捷通道。对乡村信息服务站、农村综合服务社、超市、邮政“三农”服务站、村邮站、快递网点等基层农村物流节点的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和升级改造,推进农村物流信息终端和设备标准化,实现与县级农村物流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各地交通运输、农业、供销、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对站场设施建设、邮政“三农”服务站和农村快递网点建设、设施装备改造、信息系统建设、组织模式创新等具有较强公益性的项目予以引导扶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