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2014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合作社规范引导,完善财政资金、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政策,支持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推动财政项目补助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强化合作社人才培养,积极促进产销对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宣传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到2014年12月底,全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农民合作社达128.9万家,同比增长31.2%;实际入社农户9227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35.5%,同比增长24.5%。各级示范社超过12万家,联合社达到6800多家。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要把抓落实摆在重要位置,把中央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认真梳理,逐条对照,加强督查,精准发力,狠抓落实,让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使政策的含金量充分显示出来,让广大农民群众和合作社有更多的获得感。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具体要求,加快农民合作社修法进程,依法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根据实践发展和农民需要,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对关系合作社规范与发展的普遍问题进行修改完善,提出具有前瞻性、包容性和操作性强的修法建议稿。要指导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强化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法治保障。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指导扶持服务,引导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民主管理,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实现依法建社、依法治社、依法兴社。
会议要求,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形势下,要着力基层、下移重心,深入合作社调查研究,结合修改合作社法和示范社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和政策建议。要认真总结各地促进合作社发展的经验做法,及时将基层的实践探索上升为政策措施和有力抓手,推动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