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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看三农:代表委员热议宅基地应该允许入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5  来源:央广网  浏览次数:81992
内容摘要:  今年两会上,关于宅基地究竟该如何改革,是否该全面铺开?委员代表们进行了一番舌枪唇剑。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
   今年两会上,关于宅基地究竟该如何改革,是否该全面铺开?委员代表们进行了一番舌枪唇剑。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认为,现在我国土地改革步伐迈得太小,宅基地应该允许入市。

  

两会看三农:代表委员热议宅基地制度改革

 

  蔡继明:“农民的宅基地是集体所有权,他的流转是使用权流转,无论是在集体所有制内部流转,还是在集体所有制外部流转,这都不存在损害农民的利益,也不存在占用耕地的问题,他本来就是建设用地。我觉得力度还是不够的。”

  全国政协委员,福州市政协副主席郑建闽对宅基地改革则持相对保守的态度,他认为,还是应该先试点,摸索足够经验后再铺开。

  郑建闽:“我的指导思想,对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始终是要稳妥,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我们的相关规定,然后才能面上展开。”

  实际上,关于宅基地改革的争论由来已久,大至分为两派。一派主张宅基地应该像农用地那样尽快入市。理由是,如果宅基地不能入市,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宅基地空置现象会加重,造成资源极大浪费。而另一派则反对宅基地入市。理由是,如果农民在城市里呆不下去了,好歹回到家乡还有个房子能够居住。

  关于宅基地改革,究竟该持什么样的态度呢?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对此专门做了解释。他指出,要谈改革,首先得弄清楚,宅基地首先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

  陈锡文:“宅基地最基本的制度特征有两点:第一点,必须是本组制的成员,才可以在本组制申请宅基地,比如,我们两个都是城里人,你到了农村,他怎么给你宅基地呢?隔壁村的人到我们村要什么宅基地?要宅基地,你回你们村要去啊,是吧。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获得宅基地的权利是一种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权利,非成员,按我看是非分之想,你可以用别的途径去解决住房啊,城里有商品房,为什么在本集体范围内,这是整个制度的核心之一。”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金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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