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恶意欠薪入刑以及《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实施后,对打击恶意欠薪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各地恶意欠薪的现象实际上并未下降,现行刑事立法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大,法律威慑力不强,劳动者不能直接报案追究恶意欠薪者的刑事责任,即使司法机关立案后,如果恶意欠薪者在公诉之前清欠,仍然可以减免处罚,这对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不利。因此,他建议删除刑法第276条中“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以及“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以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湖南籍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律师秦希燕一直对维护农民工权益特别关注,本次两会上他提出要完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