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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托起农民致富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5  浏览次数:83494
内容摘要:红杨镇月湾村村民翟笃震早在1993年就在上海等地务工,并掌握了大棚蔬菜种植技术。2012年,他回到老家流转了600多亩土地,专门从
        红杨镇月湾村村民翟笃震早在1993年就在上海等地务工,并掌握了大棚蔬菜种植技术。2012年,他回到老家流转了600多亩土地,专门从事瓜果蔬菜种植,其中大棚种植面积就有100亩;2013年,他创办了震红家庭农场,申请注册了“响民”商标。在果蔬种植中,翟笃震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的操作技术规程进行规范化生产,确保瓜果蔬菜的质量安全,果蔬产品在周边市场极为畅销。2014年,震红家庭农场共生产各类果菜1千多吨,产值达380万元,实现利润70多万元;与此同时,该农场生产的西瓜、毛豆、辣椒等7个品种也顺利通过了中国绿色食品中心的认证。翟笃震说:“如果按照传统来种瓜种菜,肯定挣不到什么钱,现在必须要搞规模经营,采用新技术,根据市场的需求确定什么能种什么不能种,这样才能保证种植效益。”在全县,像翟笃震这样创办的家庭农场已有284家,同时还有龙头企业10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86家,专业种养大户1150户,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也托起了广大农民致富的梦想。

近年来,安徽芜湖县坚持以都市型农业规划为引领,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大力扶持龙头企业,着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010年以来,县政府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土地流转、龙头企业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家庭农场认定等各个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安排菜篮子专项资金、苗木花卉奖励资金和产业化资金,重点扶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生产。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过程中,县内各涉农单位坚持“发展、规范、提升”的理念,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正规军”,一方面积极鼓励家庭农场进行工商注册成为法人主体,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根据产业不同,制定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标准、农业示范园建设标准和标准化生产基地标准等,以推进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县农委利用新型农民培训和农业技术培训平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进行农业经济管理和农业技术等各个方面进行培训;建立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每个农技人员联系10户,定期上门服务,进行技术指导,帮助种养大户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为扩大龙头企业和合作社产品的知名度,县农委每年都组织一批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参加国内各大农产品展销会,帮助它们建立网站,与淘宝网等电商进行洽商,推动电子商务,开拓网上销售渠道。县内各金融机构也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扶持力度,仅2014年金融机构就向47家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5150万元。

县农委负责人表示,针对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他们将会同县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根据全县产业规划和产业布局,精心编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减少重复投资,规范发展行为;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降低经营风险,同时鼓励金融部门建立灵活高效的农业融资保障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刘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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