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兽药企业如何应对“新常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28  浏览次数:81380
内容摘要:面对新常态,兽药企业及经营者应该拥有新思维,为兽药事业发展不断地输入新鲜血液,只有企业从上到下都充满创新精神,才会使从业
            面对“新常态”,兽药企业及经营者应该拥有新思维,为兽药事业发展不断地输入新鲜血液,只有企业从上到下都充满创新精神,才会使从业之路走得更稳、更远。在经营过程中,只有适应“新常态”,才能获得发展的动力,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兽药在经历多年竞争,产品数量和质量均有明显的提升之后,不少地方兽药产业出现了较为明显的结构性过剩,一些兽药界的有识之士认为,未来的几年,一些品种选择对路、产品质量好、诚信度高、市场嗅觉灵敏的兽药企业和兽药经销商将会脱颖而出;同时相当一部分粗放经营、目光短浅者或将被市场淘汰。兽药市场的发展将逐渐趋于理性和平稳,这种现象被兽药业界称为“新常态”,面对“新常态”,兽药企业及经营者应该拥有新思维,为兽药事业发展不断地输入新鲜血液,只有企业从上到下都充满创新精神,才会使从业之路走得更稳、更远。在经营过程中,只有适应“新常态”,才能获得发展的动力,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市场需求是发展的第一要素

  目前不少兽药企业及营销界的现状是,要么跟风效仿,亦步亦趋,要么在价格战上刺刀见红,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最后两败俱伤。以前,在计划经济的年代里,兽药企业的产品全部都能卖出。然而现在,兽药市场的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全国的兽药企业发展迅速,兽药产品的数量及质量也得到大幅提高,但兽药市场高度同质化,且呈现出产品严重供大于求的局面,而且竞争日趋激烈。如果我们的兽药企业和经销商缺乏竞争意识,依然凭老思维、老经验、老观念搞兽药生产和经营,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反应迟钝,不去关注对路的品种选择,不重视精细管理,仍然沿袭老的一套办法,最终将被市场所淘汰。因此,不论是兽药企业也好,还是从事兽药经销的人也好,必须用敏锐的眼光,认真看清当前的形势,关注市场的动态,时刻牢记把市场放在第一位,根据市场变动随时调整经营思路和发展方向,不能整天埋头生产和经营,忽视了市场这一发展的基本要素。

  培育精品实现差异化

  兽药企业的生产与经销商的营销活动,在前些年的发展中,由于人们的跟风效应,造成了产品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表现在品种上,市场上哪个品种赚钱就生产哪个,而真正应对疾病发展新趋势满足市场需求的兽药产品,更新换代产品的速度难以满足实际的需要,特别是在国家明确淘汰违禁药品之后,一些替代品种难以满足需要,致使一些地方的违禁药品依然在暗中销售和使用,这是一个值得大家认真思索的现实问题。面对这样的局面,兽药企业和经销商要始终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其次再选择差异化发展的道路,瞄准市场,加大企业的自主创新力度,力争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独占鳌头、长盛不衰。

  合作创新才能共赢

  兽药行业是一个关系到养殖效益,而又与保护环境安全和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一个产业。经营好这个产业,不仅要与时俱进生产那些养殖户迫切需要的精优产品,而且需要高深的技术知识和现代化的设备条件,还要懂得经营管理、市场运作,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制定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可以说,兽药行业是多种技术的集成。因此,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单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做好这一工作困难较大,必须重视创新、加强合作,才能赢得市场赢得未来。今天的创新注定是复杂的系统创新,绝不仅仅是技术的更新,更意味着思维的创新、营销创新、服务的创新等。今天,没有哪个企业能够同时拥有全部的创新因素,只有在合作中寻找创新的机会,才能把企业最宝贵的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变成真正的市场价值。利用外部资源壮大自己,就是一种资源整合的创新,只有这样,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兽药经销商,才能在生产与销售中有更高远的视角,更广阔的平台,从而主动对接,更好地借助平台发展壮大。

  拥有高性价比的产品及养殖解决方案才有竞争力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和日益复杂的情况下,企业和经销商要生存,只有两手抓:“一手抓顾客,提高客户对企业和经销商的满意度、信誉度,培养忠诚的顾客群;另一手抓产品的质量和成本,为用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从而取得竞争中的较大空间和较大利润。而作为兽药生产企业,时间是最大的成本,在最短的时间内生产出优质廉价的产品,并源源不断供应给用户,你就掌握了主动权,拥有了自身巨大的竞争优势,从而获取本该属于自已的利润,这才是明智的竞争经营之道。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刘顺意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兽药企业如何应对“新常态”?”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50228/33788.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