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在青海湖裸鲤资源保护方面,与保护力度双轮驱动的是不断加大打击非法盗捕、贩运、销售等行为。仅2014年,省渔政管理总站就组织开展了冬季、夏季两项保护湟鱼的专项行动,从捕捞源头到非法运输、贩运、销售和加工环节加大了执法力度,有效打击了破坏裸鲤资源各环节的违法活动。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共办理行政案件69起,处罚违法人员86人;治安案件5起,行政拘留5人;刑事案件9起,涉及违法人员20人,其中已宣判7起,判刑16人,取保候审3人,网上追逃1人。
今年,该省针对非法捕捞行为,还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保护和促进封湖育鱼成果。今年1月4日,该省冬季保护湟鱼专项执法行动已全面展开。与此同时,针对西宁市及周边市县私房菜、农家园和环湖旅游景点餐馆加工销售裸鲤现象,青海省采取随机专项行动,共查处非法经营户55家,严厉打击了制售裸鲤的非法行为。期间,在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中,省渔政部门先后深入西宁市、湟源、湟中、大通、151景区开展宣传活动,发放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宣传材料,张贴封湖育鱼通告达7000多份。此外,还对西宁、海南、 海北、互助、大通、乐都、湟中、湟源、玛多等州(市)、县开展专项督察。2014年,省农牧厅还与甘肃省农牧厅建立了省级间联合保护裸鲤的协作机制,定期开展打击非法贩运、加工、销售裸鲤的专项行动,将保护裸鲤的行动延伸到了省外。
据了解,为进一步保护青海湖生态环境,有效增加青海湖裸鲤资源量,1980年,省政府颁布《青海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部署停止青海湖冬季冰鱼生产的实施方案,由此拉开青海湖封湖育鱼的序幕。至今裸鲤保护已走过34年,期间从3年保护上升到7年再升到10年,从最初单一的行政处罚又增加到刑事处罚,打击非法捕捞、贩运、加工、销售裸鲤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从2010起省政府发布第五次为期10年的封湖育鱼通告,今年已进入第五年。期间,全省标本兼治,专群结合,多管齐下,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保护力度逐年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