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青海拨付500万资金用于2015年农牧业救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11  浏览次数:818963
内容摘要:青海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和省农牧厅《关于申请下达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函》,经研究,
            青海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和省农牧厅《关于申请下达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函》,经研究,于近日下达500万元资金,用于农牧业生产救灾,用于饲草料购置和调运补助。

  2月9日,记者从青海省农牧厅获悉,省财政厅于近日下达500万元资金,用于农牧业生产救灾。其中果洛藏族自治州220万元,玉树藏族自治州210万元,黄南藏族自治州70万元。

  据了解,去年12月以来,该省青南牧区多次出现大范围的降雪过程,同时又发生极端低温天气,致使大部分草场长时间被积雪覆盖,牲畜放牧受阻,牲畜补饲的饲草料短缺,局部形成了一定程度的雪灾。

  为确保受灾地区的牲畜及时得到补饲,降低畜牧业生产经济损失,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和省农牧厅《关于申请下达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函》,经研究,下达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500万元,用于饲草料购置和调运补助。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王梦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青海拨付500万资金用于2015年农牧业救灾”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50211/33580.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