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1年,县农综办在农田整治项目建设管理中,对项目施工管理、竣工验收把关不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挤占项目管理经费。徐清华作为时任县农综办主任,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乐东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徐清华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按办事员安排工作。
经查,2011年,县农综办在农田整治项目建设管理中,对项目施工管理、竣工验收把关不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挤占项目管理经费。徐清华作为时任县农综办主任,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乐东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徐清华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按办事员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