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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再提生猪价格保险试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04  来源:中国农村网  浏览次数:85528
内容摘要:如何规避生猪周期性波动,成为行业内重中之重,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曾提出,将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北京、四
             如何规避生猪周期性波动,成为行业内重中之重,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曾提出,将“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北京四川山东湖北浙江、大连、江苏等地先后成功开展猪价保险工作,2015年一号文件再次提出积极开展生猪价格保险试点。

  2月1日,中央一号文件第二项第10点提出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合理确定粮食、棉花、食糖、肉类等重要农产品储备规模。

  目前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存在着很多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已成为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体制障碍,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仍有待于继续完善。生猪养殖方面,近年来生猪价格“过山车”行情频繁演绎,如何规避生猪周期性波动,成为行业内重中之重。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曾提出,将“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北京、四川、山东、湖北、浙江、大连、江苏等地先后成功上马猪价保险。在猪肉价格处于淡季时,生猪价格保险制度能够部分弥补养殖户的损失,降低企业及农户的养殖及市场风险,有利于维持企业业绩和现金流的平稳。2015年一号文件再次提出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对于生猪养殖业来讲,这将有利于稳定生猪的价格,保障生猪养殖企业及农户的基本利益。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詹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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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50204/33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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