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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农产品进一步走出国门 融入国际农产品贸易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29  来源:中国农村网  浏览次数:817774
内容摘要:福建可以立足自贸试验区建设,深化闽台农业服务贸易合作,使之融入国际农产品贸易体系,提升闽台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20日下午,在
      “福建可以立足自贸试验区建设,深化闽台农业服务贸易合作,使之融入国际农产品贸易体系,提升闽台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20日下午,在人民网福建频道和民盟福建省委联合举办的“专家学者建言福建自贸区建设”会议上,民盟福建省科技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台湾农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周琼博士作如是表示。

截至2014年底,福建已累计批办台资农业项目2509个,引进台湾农业品种1500多种(次),福建农业引进台资数量和规模稳居全国首位;闽台农产品贸易突破15亿美元,呈持续增长态势。展望闽台农业合作前景,周琼乐观地认为,自贸试验区服务业开放,深化闽台农业服务贸易也将变为现实。

周琼说,福建自贸试验区将允许闽台投资者注册设立各类事务性商业服务中介、各类经纪人公司,提供农业科技和农艺专利转让交易,从事涉农商业代理、农业信息、人才服务、涉农培训会务、经纪人等各类涉农服务;允许台湾服务业者设立独资涉农中介、咨询、培训、认证、代理、策划等服务机构,提供涉农产业规划、农产品营销策划、农业投融资服务、法律法规咨询及律师服务、农业信息、人才培训、两岸乡村旅游对接等服务;允许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大力发展涉农货物流通服务,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发展两岸农业仓储物流、免税电商和实体店,整合农产品资源,融入国际农产品贸易体系,提升闽台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第一产业生产周期长投入大,资金问题往往比较突出。周琼研究发现,灵活运用自贸区金融政策,可实现农业金融创新,为闽台农业合作快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福建要利用自贸区允许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汇率与存贷利率市场化等政策,积极探索重大涉农项目投资股本化、债券化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对有稳定现金流的台资农业经营主体,发放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承包权)、海域使用权(承包权)、森林资源资产(林权)为担保的贷款,支持各种以土地、海域为载体开展农业经营合作的台资农业企业,帮助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利用允许保险公司在自贸区设立分支机构的政策,积极探索利用国际资本发展农业保险产业,增加农保险种,探索建立较为完善的涉农巨灾保险机制;积极开展涉农重大项目国际融资租赁,鼓励台商到自贸区注册登记公司,利用自由贸易账户取得境外融资,拓展重要涉农产业建设和发展国际投融资渠道。

周琼还介绍了台湾的“多功能农业”的发展经验,分析了两岸农业合作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在自贸区发展农业总部经济,打造国际水准的现代农业科技孵化器,承接闽台农业先进项目,引进台湾“精致农业”,发展“三高”农业(高科技、高端、高附加值),加强两岸农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增强闽台农业服务贸易发展的后劲,共同拓展更高层次、更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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