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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是重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1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浏览次数:81409
内容摘要: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有望在本周发布。  1月14日,有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一号文件最早将在1月15日公开,此前已在部委层面内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有望在本周发布。

  1月14日,有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一号文件最早将在1月15日公开,此前已在部委层面内部下发,相关工作安排业已展开。其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为2015年农村改革重点内容。

  记者了解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秉承根据对象不同分类操作的思路。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改革思路,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将分类试点。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是重点

  记者从权威人士处独家了解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根据对象不同分类操作。

  针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整省份推进试点范围;对非经营性资产,将重点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改革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2015年,将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的改革试点,各项工作限制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此外,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将分类实施改革试点。上述权威人士告诉记者,2015年将制定缩小征地范围的办法并有望出台;对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而言,将赋予其出让、租赁、入股权能;还将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整个改革试点工作封闭运行。

  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张红宇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各类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最主要的资产,应当纳入改革的范围,惟其如此,才是完整意义上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资料显示,农村集体资产不仅包含2.4万亿元账面资产,还包括了55.3亿亩农用地、3.1亿亩集体建设用地,张红宇对记者表示,这将是一场纵横都既无前例、也无经验的宏大改革。

  改革设定更清晰

  “一号文件对今年改革的定位更加清晰、细致,对若干项改革工作的方向和步骤都做出了明确的布置。”一位农业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完善顶层设计、抓好试点经验,是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方案的总体把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深化水利和林业改革等各改革领域的方向、目标,甚至试点步骤等均各成一段文字叙述。”

  事实上,愈加微观的改革设定取代宏观叙事,正成为农村改革中的“新浪潮”。这亦与2014年11月再度扩容的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改革思路相互应和。2012年初,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在全国推开24个试点。2014年末,又再度扩容形成了58个试点。

  农业部法规司副司长赵长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扩容原因是因为当前的农村改革形势发生了变化,与此前24个试点内容相比,第二轮的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内容更加注重顶层设计,即“试点按照中央提出的改革方案进行,而非试点自己提出已经成型的地方经验和改革方向”。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高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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