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新农村改革试验——顺德:从管理到治理 释放农改新红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06  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次数:81881
内容摘要:  近日,顺德杏坛镇马东村的议事监事会又召开了委员大会,32名议员商讨村中大事,并对村委会工作打分。  三年来,顺德农改进

  近日,顺德杏坛镇马东村的议事监事会又召开了委员大会,32名“议员”商讨村中大事,并对村委会工作打分。

  三年来,顺德农改进展顺利,让农村居民享受到了改革红利。戴嘉信 摄

  近日,顺德杏坛镇马东村的议事监事会又召开了委员大会,32名“议员”商讨村中大事,并对村委会工作打分。

  村居议事监事会是顺德探索村居自治中决策、监督与执行有效分离的创新举措,杏坛镇则是首个试点。“过去对村里的决策,村民总是抱有怀疑,现在做事情要先通过议事监事会,这让村民更加信服。”马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兆祥说。

  三年前,顺德区启动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大力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以实施“政社分离”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重构农村基层治理新体系。三年来,顺德农改进展顺利,取得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积累了新鲜经验。

  “三个一”搭建政民连心桥

  作为先发地区的顺德,总是率先碰到前进当中的难题。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长期以来,由于行政服务在基层的缺位,导致村居委会成为一个小而全的“小政府”,村干部集多种权力于一身,往往成为各种矛盾集中的焦点。

  针对这一现状,顺德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创建“一室一站一会”,即党代表工作室、行政服务站与村居议事监事会,加快构建社会基层治理新格局。

  作为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新探索,顺德已建立247个党代表工作室,并联动政府部门深入基层、听民意解民困,至今收集并处理群众意见建议21000多条,群众满意度达95.4%。

  为进一步理顺关系,顺德创新性将基层事务分为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并在村居社区设立行政服务站,由党支部书记担任服务站负责人,给村民提供优质行政服务,让村居委会回归自治和服务角色。“这个做法可以确保村民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权益不会受到其它因素的影响,为其办事提供方便。”陈村镇仙涌村党支部副书记梁树德说。

  同时,顺德还首创村居议事监事会,由党支部牵头联合村居委会和社区各界代表,对社区事务进行参谋议事和监督。杏坛镇马东村是首个试点,“议员”不仅定期商讨、监督村中大事,对村委会工作打分,村中凡3万元以上的支出事项和工程建设项目,村委会也必须提交其表决。

  四大平台赋予农村新活力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是实现‘帮民富、解民忧、促和谐’的根本。”顺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邓永强说。顺德深刻意识到,只有发展才能破解前进中遇到的难题。

  为此,该区通过搭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农村股权流转、财务监控和村务公开四大平台,规范集体经济管理和村务财务公开,推动集体资产阳光交易,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实现市场价值。

  统计显示,仅2013年一年,顺德区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成功交易近1100宗,交易总额约8亿元,集体收入增加约2亿元,人均股份分红同比增长24%。同时,该区通过挂牌、拍卖等形式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推向市场,增加集体经济收益达20亿元,真正让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同时,顺德积极探索以货币收购、物业置换、建设“农民公寓”等方式,落实征地留用地4360亩,切实解决农村历史遗留问题,如乐从北村和均安鹤峰村两个农民公寓试点,集约利用92亩土地解决了近1900户村民的宅基地问题。目前全区建成或在建农民公寓项目达57.5万平方米,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增进农村社区和谐稳定。

  去年3月,顺德首个农村廉租房项目北滘西海保障房正式交付,迎来首批73户贫困群众。“我和女儿、孙子终于可以搬进新屋,一个月才几十元租金。”70岁的西海村民曹会娟说。

  协同共治释放改革新红利

  “现在,村委会的工作更加透明,所有事项都一目了然。最为关键的是,我们有了‘发声’渠道。”陈村镇合成社区居民张静宇说。

  三年前,处于矛盾凸显期的顺德区陈村镇,由于没法如期完成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拖了全区的“后腿”。三年后的今天,该镇却一跃成为佛山全市首个完成村居党组织换届的镇街,并顺利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

  从全区“落后”到全市“先进”,陈村镇这种转变恰是顺德农村综合改革成效的一个典型缩影。“通过全方位的基层治理改革,一种政府与社会协同共治的理想形态正在顺德形成。仅以顺德的慈善事业为例,目前,全区各类企业和个人冠名慈善基金达55个,筹集4000多万元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有效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活力得到提升。

  “目前,党领导下富有活力的基层协同共治机制正逐步释放正能量。”邓永强说,2013年,顺德到省上访人数同比下降83%,这一数字的背后是顺德基层由“管理”到“治理”所产生的巨大成效。

  基层的稳定改善了顺德的投资环境,各路资本投资顺德的信心与决心明显增强。华侨城、慧聪网、村田陶瓷等优质项目纷至沓来。以总部经济、智能制造、电子商务等新经济形态在顺德“开花结果”,优质资本纷至沓来,成为拉动顺德这一传统制造基地转型升级的有力引擎。

  ■纵深

  三年后的农改该如何走?

  顺德新一轮农村改革已经推进三年有余,接下来顺德的农改走向如何?近日,笔者也就此专访了顺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邓永强。

  深化基层治理改革

  邓永强说,接下来,顺德农改将继续厘清关系、明确责任。他说,目前,顺德一个村庄有党支部、村委会、股份社、行政服务站、资产办等几套招牌多套人马,尚未形成工作合力,不利于统筹协调农民利益。下一步,将厘清多方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完善制度规章,建立职责明确、各司其职、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农村基层治理强大合力。

  他表示,顺德将加大培育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力度。目前,农村党员队伍只进不出、年龄老化、责任心不强的难题仍然比较突出,损害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须要加大基层党组织的培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在基层的领导和执政能力。

  与此同时,顺德还将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模式。邓永强说,顺德将由基层党组织牵头,继续推广设立议事监事会,拓宽居民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激发社区活力;推动村居社工化,推动村官摆脱官本位,实现村官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推动政府向村居委会购买行政服务,探索新型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动社区营造构建利益共同体,调动农村居民治理积极性,使农村居民真正成为治理主体。

  创新公共服务模式

  在农村集体经济方面,邓永强表示,顺德将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加快股份流转办理进度,推进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常态化运作。

  邓永强说,顺德将持续推进农业生产体制化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引入农业组织参与农业的生产、管理和发展,以区农业促进联合会为平台,多个农业商、协会互动,继续推动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在此基础上,顺德还将推动广东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率先为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探路。”

  他说,去年9月份以来,顺德通过创新“政银保”项目,充分利用省的1500万元/年的政策资金支持,与相关银行、担保机构建立金融支农机制,为经营现代农业的农户、农业企业争取银行支农贷款提供利息补贴和担保费补贴。

  “顺德农改将创新公共服务模式,解决难点民生问题。”在解决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的同时,顺德也将解决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到了与经济发展同等的高度,邓永强指出,接下来要继续完善公共服务,推动村庄改造提升,改善民生和村容村貌。同时,进一步推进解决农村历史债务问题。帮助相关村居甩掉包袱,轻装上阵谋划下一轮的发展。

  他说,农改下阶段还将进一步推动解决宅基地、征地留用地“两地”问题。一方面,要摸清家底,改革创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解决历史遗留征地留用地问题;另一方面,着力推进公寓式村民住宅建设,多途径解决村民住宅问题。

  本站点评:农村的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新农村的建设,将给数以亿计的农民朋友带来切实的生活改变。我国的新农村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建设中,新农村该怎么建,与以往有什么明显优势,这都是需要在时间与实践中摸索的。中国农村网相信在中共党员中央政府的带领下,在政府正确的方针领导下,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定会议一个崭新的面貌迎来新的生机!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一撇一捺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新农村改革试验——顺德:从管理到治理 释放农改新红利”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50106/3308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