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种粮人
“职业农民”渐成种地主力军
秋收过后,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光辉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邹晓辉比以往更忙了。2014年,合作社种了3万亩有机水稻,与上年相比,每亩增产50多斤。
邹晓辉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成立了“光辉水稻专业合作社”,走上“职业农民”之路。创业之初,他先是统一赊销种子化肥,秋收后再以每公斤高于市价一毛钱的价格回收,吸引了周围500多农户加入合作社,水田面积一下突破8000亩。后来,合作社生产的品牌大米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QS质量认证”和国家有机米认证中心认证,颇受消费者欢迎。为了突破产能瓶颈,邹晓辉最近多方筹措资金,注册成立了水稻精深加工公司,在市场上力推自主品牌。现在,邹晓辉的大米成了抢手货,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粮商纷纷与他签下大米收购订单。
作为耕地面积达2800余万亩的农业大市,绥化曾经面临农业生产效益低、务农劳动力素质下降、农民种地积极性不高等难题困扰。
怎么办?近年来,绥化市总结探索了“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户”“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同时,加速培育像邹晓辉一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绥化市望奎县通江镇种粮大户张亮,2014年注册成立了凤祥家庭农场。附近村屯的370户农民把9740亩地入股他家的家庭农场,每公顷地保底收入7500元,多出的收益他与入股农户再次分配,实行四六分成。
目前,绥化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5.5万余个,带动土地流转173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0.6%;实现200亩以上土地规模经营总面积187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5.36%。而新型职业农民则已成为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
绥化市各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实施激励性政策,如肇东市探索出了“农金”“联保”“助业”“双结合”“合作”5种农业信贷模式,兰西县制定出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庆安县成立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海伦市把新增农业政策性项目资金重点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倾斜,从提高“职业农民”造血功能出发,不断探索“接地气”的职业农民培育方法。
“以家庭承包为基础、以合作农业为载体、以规模经营为前提、以大农机大水利大科技为核心内容的现代化大农业,是对家庭经营责任制的改革深化和发展升级,新型职业农民也将成为现代化大农业的主力军。”绥化市委书记朱清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