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农致富 » 致富资讯 » 正文

农业现代化扔待突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29  来源:中国农村网  浏览次数:81487
内容摘要:  延续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日前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要坚持把保障国家粮

  延续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日前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要坚持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专家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个国家现代化过程中,是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四化同步发展的过程。新型城镇化作为经济增长的引擎,要对农业发展发挥扶持带动作用,为农村提供市场,要素向农村进行配置和转移,形成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发展格局。

  农业现代化仍待突破

  会议指出,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目前仍是突出“短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仍然在农村。随着国内外环境条件变化和长期粗放式经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表示,与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相比,我国农业现代化明显滞后。这种滞后表现在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其他产业差距较大,并且仍在继续扩大;资源利用率方面,只重视籽粒的利用,秸秆等其他产品的综合利用率不高。

  宋洪远向记者表示,过去农业主要拼资源、拼消耗,建立在要素和资金的投入基础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如何使我国农业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这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总体而言,农业发展就是要实现高效、安全、可持续。”宋洪远向南方日报记者表示。会议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实现集约发展、可持续发展。

  保障粮食安全是首要任务

  会议强调,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坚持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好消息是,今年以来,我国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农民增收实现“十一连快”,农村民生改善取得重大进展。

  而另外一个现状是,伴随我国生产成本上升,国内主要农产品价格超过进口价格。据统计,从2010年起,中国粮食价格全面高于国际市场离岸价。目前国内粮食价格整体高于国际市场10%到30%左右。国内国际粮食价差让中国进口粮食成为市场必然行为。

  对此,会议要求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健全国际农业交流与合作制度,创新农业对外合作方式。

  粮食安全归根结底,就是保供给、保平衡的问题。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这一基本战略要求。专家认为,“以我为主”,就要求立足国内生产,确保生产能力。然而粮食丰欠有所波动,就需要适度进口。

  宋洪远认为,在农业全球化的背景下,农业现代化发展就需要全球视野,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资源配置,适度进口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对国内农业产业将形成压力,促进国内农业产业转方式、调结构,有助于提高国内产业的竞争力。

  农地确权再选8—10个省试点

  不过,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上,就需要国内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会议指出,大力发展农业现代化,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业,并加大农业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确保农业投入只增不减。

  “农业的生产尤其是种植业的生产,规模上确实是有一个‘度’的概念。”宋洪远说,这个“度”就在投入产出关系。也就是说,农业规模经营并非规模越大效益越好,在一定拐点投入产出率会有所下降,在单位面积产量和成本间有一个平衡点。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专门提出,要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以粮食和农业为主,坚决禁止耕地“非农化”。实际上,作为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基础性工作,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早已起步。

  同步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则透露,2015年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将进一步扩大,再选择8至10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其他省份每个地市选择1个县开展整县试点,覆盖面积达到5亿亩左右。

  这意味着,全国超过四分之一的农地承包经营权明年有望获得确权颁证,未来土地流转将更加顺畅。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高小生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农业现代化扔待突破”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41229/33032.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