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明确到2015年,全市在茶叶、蔬菜、优质粮油、渔业、畜禽等产业培育创建家庭农场400个,其中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00个。
《意见》从财政扶持、政策支持、组织协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积极引导种养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鼓励大学毕业生、外出务工农民等回乡创办家庭农场,同时利用旅游、生态资源,开展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等综合性、多业态的经营服务。
《意见》确定,通过财政奖补,支持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创建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开展技术应用和规模化生产等。其中,对当年新增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由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户2万元奖励;家庭农场新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的,每个奖励5000元;家庭农场新获得市以上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的,每个奖励1万元。
《意见》提出,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免费培训家庭农场经营者,培养一批高素质新型家庭农场经营管理人才;对家庭农场因生产所需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积极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大中型农机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家庭农场直管直贷试点。《意见》还提出,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与合作,建立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家庭农场信息化建设,力争到2015年,实现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信息化基础建设全覆盖,推进网上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