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技术 » 种植技术 » 正文

种植水稻技术你懂多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04  来源:中国农村网  浏览次数:83667
内容摘要:  一、选用良种  优良品种是获得高产的关键之一。应选择经当地试验成功的品种来种植:杂交稻有冈优364、冈优527、超级稻两优

  一、选用良种

  优良品种是获得高产的关键之一。应选择经当地试验成功的品种来种植:杂交稻有冈优364、冈优527、超级稻两优2186、杂交优质稻有宜香101、滇汕优9号等。常规种有博选系列种,滇瑞449、傣黎406以及一些糯稻种。

  二、培育壮秧

  俗话说“秧好一半谷”。壮秧的标准是:①秧苗挺健、叶色深绿。②秧苗矮壮、基部粗扁。③根系发达、白根粗而多。④生长均匀整齐。⑤秧龄、叶龄适当。

  1、播期选样,将水稻生长对环境最敏感时期安排在最理想的时期是获得高产的关键。在我市辖区一般早稻在头年11月下旬开始播种,一季中稻按排在3月下旬后播种,晚稻在7月前播种,就能获得安全和理想的收成。

  2、种子处理,每亩用种量,杂交稻种1.5~2.0公斤,常规稻种2.0~3.0公斤。播前晒种2天,再经水选种和种子消毒,这样有利于种子出芽整齐和苗齐苗壮。选种可用风选或泥水选种。选出的种子要分开浸种催芽处理,以防止相互影响。消毒可用1%右灰水或随种子带来的消毒剂处理种子。

  3、浸种催芽,早稻48小时、中稻24小时、晚稻24小时即可,要求每天换水1~2次,这样可有效防止浸种液出现发酸味和促进出芽整齐。催芽应掌握“高温破胸(露白)、适温齐根芽”的原则。早稻种不易升温可用温水( 40℃ ~ 50℃ )淋种,以促进种子迅速升温。待根、芽长破壳出后就可播种,以种芽露白即播种为佳。

  4、育秧方式有旱育秧、小拱棚膜育种(早稻)、常规水育秧、软盘育秧和塑盘育抛秧等。旱育稀植是一项成功的技术,几年前已在大面积推广,但现在多数农户为图方便其将育秧方式已异化了,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操作程序为,每亩大田用秧床10平方米(净面积),用农家20公斤,纯N、P、K各480克、255克和500克,翻耙入苗床中,浇透水后将厢面拍平,每平方米播干种100克或140克湿种,盖上过筛细土至不见种即可。苗叶不卷叶不浇水,播后25天即可移栽。目前可用国家农技推广总站建议推广的“旱育保姆”技术,将浸种后的湿谷或刚露芽谷进行拌种包衣后即可播种。由于它有肥、药、壮秧剂和保水剂等成分,有利于育成壮秧。

  常规水育秧要求秧田与大田的面积比例为1:10。

  抛秧是一项省工省时利于秧苗返青和增产的技术,分塑盘育秧和无盘育种两种。育秧方式有所差异,但抛栽方式是一样的。有孔塑盘育秧一定要将种播入孔内,防止因串根而影响抛秧质量。

  软盘育秧机插技术是目前在坝区劳力不足稻作区的理想选择,机插育秧每亩用秧盘22个(20cm×40cm),再加之3个穴式抛秧盘育秧作补苗用,共25盘/亩。每亩秧田占地仅4―5平方米,具有省钱、省时、省工和增产的作用。育秧方式简单,用泥浆(最好是渔塘泥)浇入盘内,将处理好的种子均匀播入盘内,再将种子用竹片踏入泥中或用细肥土盖种至不见谷即可。但雨季必须用小拱棚遮盖四周通风,防止雨淋。四周的沟要开通,防止淹水面影响育秧苗质量,秧苗长至13cm~15cm即可取出进行机插。

  5、秧田管理,秧苗长至一叶一心施“断奶肥”一次,每亩尿素3公斤或15:15:15复合肥3公斤/亩兑水浇。旱育秧或机插秧要少施。移栽前5天施“送嫁肥”一次,亩用尿素3公斤。各地再根据大田苗期的主要病虫害发生情况,有针对性地在秧田用药,做到带药移栽,这样既省工省钱,又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移栽

  1、整田,按常规程序犁耙,在做最后一道田时将田水关好,施基肥,原则是“以有机肥为主、有机无机肥相结合”底肥占总用肥量的60%,磷肥必须作底肥施,最好使用水稻专用肥作底肥,耙平后即可栽插。耙田时一定要调整好水位后关水耙田,将肥料关在田内,防止肥水外流。

  2、根据水稻需肥特性,利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成果,按施肥卡建议方案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达到减少成本、提高肥效、增产增收和减轻对环境污染的目的。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高小生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种植水稻技术你懂多少”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41204/32739.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