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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试验区数量达到58个 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工作重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03  浏览次数:82030

  农村改革试验区扩大至58个

  继11月底中央正式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后,农业部近日又在全国新批了34个县市作为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并安排5个方面共19项试验任务,其中排在首位的就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数量达到58个,覆盖全国28个省(区、市)。

  2011年底获批的第一批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如今已试点三年,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尚待总结。而针对目前全国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典型性问题,中央近期下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已经做出规范。

  与此同时,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汪洋11月29日在具有农村改革发源地意义的安徽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出席会议的包括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农办主任陈锡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袁纯清等。

  汪洋在会议上强调,要紧紧围绕推进市场化改革和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农村土地制度、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村金融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乡村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取得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有关专家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300多项改革任务中,有超过50项和农业农村有关,而这其中的重头戏就是包括土地制度在内的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12月1日主办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座谈会也透露,针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重点

  安徽社科院乡镇所所长谢培秀认为,“结合近期中央系列顶层设计和试点安排,今年中央农村会议的重点或为农村产权制度,对于土地流转的讨论也会是重要内容。”

  近期,安徽决定在黄山、安庆、宣城、马鞍山4市已试点两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全省范围内铺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安徽的农村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早在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就曾表示,“安徽省是一个农业大省,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发源地之一。中国的改革就是从农村改革开始的,我觉得这样的试点,同等条件下安徽应该是优先的。”

  2012年第一批试验区中,安徽宿州和龙亢农场分别承担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和创新垦地合作发展模式改革试验任务。

  近日农业部安排的第二批试点中,安徽金寨县和定远县入选,将分别就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进行试验。

  “定远和金寨的改革都涉及到新型农业主体,这些都是今后五年农村改革的重要领域,特别是农村小型产权制度改革是国内集体经济产权改革制度中很重要的一块,长期以来没有涌现出比较有效的模式。”谢培秀说,

  他认为,地方层面的先行先试也很重要。虽然国家层面并没有给予安徽两个试验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任务,不过安徽省内的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早已在1年前开始实行,部分县市的改革效果不亚于试验区。

  “土地流转也是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部分内容,明年的中央1号文件肯定是要把握好大方向的。”谢培秀说。

  现状是已经有很多工商企业进入农村去从事农业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好处是工商企业经济有资本,现在农业发展缺钱,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农民没有有效的抵押物,一些体制障碍还没有消除,包括法律层面的。优势的资本在进入农村加快农村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资本逐利的弊端,农民毕竟是弱势群体,若是在操作过程中地方组织实施不当,农民的土地权益容易受到损害。

  谢培秀认为,“下一步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顶层设计应该要在这个问题上把基本的思路框架定下来。”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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