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在我省将退出历史舞台。
●建立差别化落户政策
《意见》提出要建立差别化落户政策,全省划分为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和省会城市这四个层次。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凡在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简单讲就是在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基本没有门槛,只要群众有意愿,有合法稳定的住所,租房子都可以落户。
进一步放开中等城市落户条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落户的门槛较低,只要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是不得超过1年。
●省会郑州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解释,目前郑州市人口压力较大,如果再盲目扩大人口规模,交通、教育等社会资源将难以承受,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防止人口发展过快。《意见》明确了省会城市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规定分值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解决农民工在城市的落地生根问题
对大量留不到城,也回不了乡的农民工,这次户籍改革如何解决他们在城市落地生根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意见》提出了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就是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