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为文字实录:
李朴民: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由我和我的同事: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司司长费志荣、环资司司长何炳光、社会司司长王威、投资司巡视员欧鸿、地区司巡视员王新怀、经贸司副司长耿书海,向大家介绍《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及加快推进粮食水利、交通、生态环保、健康养老等重大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下面,我先介绍两方面的总体情况。
第一个方面,《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的基本情况。
为了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选择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交通、能源、信息、社会事业等领域,重点就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提出了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研究起草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国务院以国发[2014]60号文正式印发,中国政府网今天全文发布。
如果说,重大工程包主要是解决“投什么”的问题,那么,《指导意见》则是要解决“谁来投”、“怎么投”的问题。《指导意见》的印发实施,对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稳定有效投资,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便于大家了解文件精神,我就主要内容作一些介绍。
《指导意见》共包括11个部分、39条内容。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到第八部分,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提出了进一步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等7个方面的重大措施。这些措施将有效降低相关领域的进入门槛,可以说是为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指明了方向。第九部分至第十一部分,重点是创新投融资方式,提出了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等3大方面的措施,为社会资本指明了参与途径和方式。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加强对《指导意见》的解疑释惑,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面的配套措施,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督促检查,切实调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