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最直接,在我国政权建设中具有独特的基础性作用。乡镇人大工作做好了,大量萌生于基层的社会矛盾就就地化解了;乡镇人大工作做扎实了,基层政权就更加巩固。
当然,在基层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影响力,调动乡镇人大代表的积极性,最终还需要着眼于老百姓感受最深切的民生问题。乡镇人大的“民生”并不是亲临现场的修桥铺路,而是督促政府把“民生”的重大决策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实。这就意味着乡镇人大履行职责、依法监督不能是一句空话,否则百姓就得不到实惠,代表就找不到感觉。
对基层政权而言,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人大工作高度重视合法性、程序性的特点,恰恰是其扭转当前基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尚显薄弱的有力支撑。对普通群众而言,人大代表依法具有联系选民的职能,特别是直选产生的乡镇一级人大代表,他们直接来自当地百姓,既熟悉当地社情民意,又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望,一旦组织起来、扎实履职,就能充分代表民意、反映民情、维护民权,对我国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产生积极的影响。
乡镇人大是深入到基层土壤中的毛须根系,能够为国家民主政治汲取旺盛的生命力。近年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各种经济利益的冲突与平衡调整也日益突出,民主政治的要求也愈强烈,这就要求进一步强化乡镇人大作用,以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文社会环境的需要。
在基层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说法:“中国乡镇工作做好了,社会问题就解决了一半。”基层治理意义之重大,基层民主政治对完善基层治理之必要,都督促着在乡镇人大,特别是人大主席,必须要有“一线”意识,切不可做等着“下线”的“闲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