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农致富 » 致富项目 » 正文

退伍老兵辞职回乡 创业养香猪谋致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2  来源:中国农村网  浏览次数:84594
内容摘要:  近日,记者来到王正明的巴马香猪养殖场,就像到了一处农家乐,有水塘、长廊、凉亭、运动场。2011年12月,不顾家人的激烈反对

  近日,记者来到王正明的巴马香猪养殖场,就像到了一处农家乐,有水塘、长廊、凉亭、运动场。2011年12月,不顾家人的激烈反对,王正明回到老家梓里荷香村,利用本地环境和地理优势,着手养殖基地选址和品种选择考察。

  在海拔700米高的涪陵区荔枝街道金竺村干田坳山上,时常都能见到一名身穿迷彩服的中年男人。他个子不高,却干事利落。他是这片占地30多亩、存栏数百头香猪的养殖场主人王正明。

  他曾在武警部队当防暴武警,多次立功受奖,现在是山里一名普通而又孤独的创业者,支撑他的是经多年磨砺的军人毅力和坚忍不拔的硬汉精神。

  近日,记者来到王正明的巴马香猪养殖场,就像到了一处农家乐,有水塘、长廊、凉亭、运动场。

  但要找到王正明本人却有些费事,要大声喊,到处找,因为他实在太忙了,不是在坡上割草,就是在饲料间给猪准备食料,要不就是在猪舍喂猪,在饭点时间,他要为八旬母亲做饭。

  辞去外企高管 回乡创业当农夫

  王正明今年43岁,住涪陵区荔枝街道荷香村1组,曾在广西武警部队服役8年。期间,多次被评为“优秀干部”、“优秀标兵”、“射击能手”,获嘉奖十余次,荣立三等功二次。

  1996年,王正明退伍回到涪陵,被安排在一家企业工作。没几年,企业倒闭,王正明下了岗。此后,他外出打工,凭着过去防暴武警的身份和技能,来到深圳一家外企应聘当保安。由于表现突出,三个月后,他便被企业提升为保卫部长。一年后,又晋升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年收入12万元。

  王正明这一干就是十余年,他也攒下了人生第一桶金。工作期间,他也时常在思考今后的出路问题,想结束在外漂泊的生活。每次回到老家,他都注意观察家乡的生产生活情况,地理环境变化,到市场了解信息,寻找适宜的产业。

  2011年,王正明决定回乡创业,上山发展养殖业。

  独自建养殖场 两脚趾被砸断

  “我是农民出身,就该回乡发挥家乡优势搞发展,瞄准市场搞特色养殖。”王正明说。

  2011年12月,不顾家人的激烈反对,王正明回到老家梓里荷香村,利用本地环境和地理优势,着手养殖基地选址和品种选择考察。

  为了选择优良生猪品种,王正明过完当年的春节,就出发辗转到多省市考察,在广西巴马县考察后,确定饲养巴马香猪。

  为了学好养殖技术和养殖场管理,他不要工资,在一个较好的养殖场里打工学习了3个月,掌握了巴马香猪养殖技术和管理方法。2012年10月,王正明回到了老家,马不停蹄地修建养殖场。

  为了节省开支,他一个人在山上施工,饿了啃个冷馒头,渴了喝几口山泉水,疲劳了就在工地上打个盹。身心疲惫,人也瘦了一圈。在一次施工中,一根100余斤的木头从3米高的屋顶滚下来,正好砸中他的右脚掌,砸断了两根脚趾。休息二十多天后,王正明拖着受伤未愈的身体,又投入到建设中。2013年8月,他的巴马香猪养殖场终于建成。

  专注养殖业 让香猪“香”起来

  王正明的养殖场,他一个人打理,但猪舍卫生整洁,管理有条不紊。猪舍里还经常放着一部收音机,他坚持每天上午和下午给香猪放两个小时的音乐。

  采访当天,恰缝养殖场一头母猪下崽,王正明一直守在猪舍,给猪宝宝“接生”,他细心地用干净毛巾给猪宝宝做“床铺”,还不时给母猪按摩,让其放松。

  王正明的养殖场,现有母猪40头、小猪300头,即将出栏商品猪150余头。他为这养殖场已投入了100万元,卖掉了自己在涪陵城的一套住房,钱不够还借债几十万元。

  创业路上虽然很艰苦,但王正明已经学会了苦中作乐。他的办公室和卧室都在用简易木板搭成的“吊脚楼”上,衣物书籍,堆放整齐,处处彰显军人作风;他每天很早就起来打篮球锻炼身体,忙完了白天,晚上还要练习写字,他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有时,还有不少学生来找他学习硬笔字书法。

  “当兵人很执着,我选择了的路就要走下去。”他说,虽然目前面临着销售、资金等难题,但他有面对任何困难和问题的勇气,也有应对的办法。

  “我的愿望就是把巴马香猪养殖产业做大做强,依托‘养殖场+种猪寄养户’的发展新思路,带动村民共同发展香猪养殖业,提高香猪的知晓率,扩大消费群体,让香猪‘香’起来。”王正明说。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蒋桂华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退伍老兵辞职回乡 创业养香猪谋致富”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41122/32578.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