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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农村改革土地不要过度集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04  浏览次数:816635
内容摘要:眼下,新一轮农村改革正在全国拉开大幕,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正在实现三权分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多元化出现,土地规模经营正成为一种趋势。但中央财办副主任韩俊在成都召开的2014四川农博会上表示,农村改革在避免土地撂荒和经营规模过于碎

  眼下,新一轮农村改革正在全国拉开大幕,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正在实现“三权分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多元化出现,土地规模经营正成为一种趋势。但中央财办副主任韩俊在成都召开的2014四川农博会上表示,农村改革在避免土地撂荒和经营规模过于碎小的同时,也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

  韩俊认为,从宏观来讲强调适度规模,主要是考虑劳动力转移。“我们劳动力即使转移速度很快,但人多地少的这种格局是改变不了的”。韩俊说,根据预测,2030年中国的总人口达到14.5亿人,城镇化率达到67%,农村的常住人口还有4.8亿人。而目前农村人均耕地是2亩,到2030年人均耕地不到4亩,每个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不会超过12亩。这样的规模在全世界几乎也是最小,是无法改变的基本国情。

  “所以说我们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要防止人为的大户,不能拔苗助长,既要避免土地撂荒和经营规模过于碎小,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必须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大力发展新型农业主体。”韩俊说。

  据介绍,包括四川在内的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加快,到2013年底,全国共流转的承包地已经达到3.4亿亩,占家庭承包总面积的比重达到26%,但韩俊认为,家庭经营仍然是最基本的经营方式。“从全世界的农业现代化来看,无论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这些地多人少的国家,还是像德、法等欧洲国家,包括巴西、阿根廷等拉美国家,基本上它的农业经营主体都是家庭农场。”

  韩俊说,土地流转和发展适度经营要确保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主体地位。农业规模的扩大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但是不能片面追求规模的大,不能追求土地流转的快。适度规模是符合中国国情,必须要考虑现在机械化水平、服务水平,必须考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也要考虑这些规模大户的管理能力。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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