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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诉政府索门票分成 要求付出近5000万元的门票分红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14  浏览次数:8943
内容摘要:少林寺诉政府索门票分成。上一年年底,河南嵩山少林寺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提申述讼,状告登封市嵩山景色名胜区办理委员会(下称嵩管委)违约,要求后者付出近5000万元的门票分红款,以及推迟付出违约金200多万元。 少林寺称嵩管委赖账 少林寺在上一年11月提交的一

  少林寺诉政府索门票分成。上一年年底,河南嵩山少林寺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提申述讼,状告登封市嵩山景色名胜区办理委员会(下称嵩管委)违约,要求后者付出近5000万元的门票分红款,以及推迟付出违约金200多万元。

  

少林寺诉政府索门票分成 择日开庭审理

 

  少林寺称嵩管委赖账

  少林寺在上一年11月提交的一份民事申述状中称,2009年12月30日,该寺同嵩管委签定协议书,约好由嵩管委统一办理嵩山少林寺景区门票的运营事务;少林寺依照每人次30元分得门票收入。除此之外,少林寺不担负其他费用;嵩管委担任将收入按月付出给少林寺。

  少林寺方面以为,自协议书签定后,少林寺一向依约合作嵩管委对景区的运营办理工作,但嵩管委并未依照两边的约好及时、足额地付出原告应得的门票分红款项,并长时间拖欠。少林寺方面称,据他们的计算,从2011年1月到2013年10月,嵩管委共拖欠少林寺门票分红款共计人民币4970万余元,以及推迟付出违约金232万余元。

  “法院领先行了调停,让两边洽谈处置。”少林寺一位内部人士称,由于两边底子谈不拢,调停很快归于失利。“要是能说和,还用闹上法庭吗?”而嵩管委方面的代理人也证明调停失利,并泄漏本案正本应在本年4月份就开庭审理,但因故延迟,至今不决开庭日期。

  门票款统计口径不一

  嵩管委与少林寺于2009年12月30日所签协议书证明,其时河南省政府和郑州市政府都参加了和谐。该协议书约好,嵩管委和少林寺依照少林景区票面价格每人次100元实施分配,少林寺分得每人次30元,含常住院(少林寺主体)、达摩洞、塔林和初祖庵景点,不担负其他费用,且按月付出。

  在这份协议中,少林寺方丈释永信代表寺方签字,赞同将“少林”称号无偿用于嵩管委在郑州合资注册的“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行有限公司”称号上。依据其时媒体报道,上市公司港中旅介入嵩山景区开发和运营后,少林寺被迫卷入了一场“上市”风云。

  少林寺申述嵩管委,首要由于两边对上述协议条款的了解不同,对门票分红的计算口径也纷歧样。少林寺首要按实际进入景区观赏人次计算,嵩管委则在给少林寺的门票款分红中,对享用50元票价的有些散客票价收入,对应折半,只交给少林寺15元,并且免票的人数也没有给少林寺分红。

  “依照国家政策,有些游客需求免票,景区一分钱都没收,怎样跟少林寺分?”嵩管委方面一位人士表明,景区进入多少人,都享用什么票价政策,有专门的网络系统实时计算。

  分红争执由来已久

  少林寺方的代理律师通知南都记者,鉴于该案尚未开审,不方便承受采访,但原告律师团队已拟定了一套诉讼计划,将在接下来实施。嵩管委方的代理律师表明,依据他收集的各种文书依据和有关法令法规,少林寺的诉讼理由并不建立,但当前他尚不能揭露回答少林寺的诉求,“都交法令路径处置”。

  建立于1984年的嵩管委,依照河南省和郑州市的规则,作为登封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办理以少林寺景区为中心的嵩山景色名胜区域。这些年,嵩管委与少林寺对立接连不断。早在2005年5月,两边就因门票疑问洽谈,商定了依照票面价100元,少林寺分30元的规范。以后6年里,少林寺一向以为嵩管委拖欠门票分红,屡次向上反映。

  2011月11月,郑州市多个部分还因释永信的反映,建立联合调查组,担任和谐处置此事。最终,登封市政府拨付少林寺1500万元,了结了从2005年到2010年的旧账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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