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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土地流转经营实际 助推农民往现代化转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0  浏览次数:81663
内容摘要:----关于涉农企业流转用地经营后的深层思考 当今时代,城镇化和反贫困是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课题,推动传统农村和农民实现现代化转型,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三农工作升级的重要任务。作为利用土地流转经营的涉农企业,在推进自己发展规划的同时,应该主动站

  ----关于涉农企业流转用地经营后的深层思考

  当今时代,城镇化和反贫困是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课题,推动传统农村和农民实现现代化转型,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三农”工作升级的重要任务。作为利用土地流转经营的涉农企业,在推进自己发展规划的同时,应该主动站位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全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农村土地流转的经营实践,在智力方面提升服务“三农”水平,积极推动农村和农民向现代化转型,为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做出应有贡献。

  广西南宁瑶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开始积极响应国家“土地流转”政策,到农村实行流转用地经营,到目前为止,已经在南宁市的武呜、上林、马山三县流转到土地12000多亩,涉及用地11个村民小组、1200多农户、12000多人,并采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导向式、互助合作式经营模式,主要经营“有机紫玉淮山”等现代农产品,推进农村生产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每个村庄机械化、集中化生产同一品种农产品,形成“一村一品”的生产方式并直接与市场接轨,实现“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管理。由于坚持以维护农民利益为主导,严格依法处理同农民各种关系,公司与流转农户建立了相互信任、相互依存、相互监督的新型关系,经营前景十分可观。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企业向农民流转土地经营,光做到“让利富农”、“和谐相处”是不够的,作为企业家服务“三农”,就得有独特的企业经营眼光,跳出单纯的流转用地本身常规,站位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全局,利用企业优势,创造各种机会,积极对租地农户施加先进观念、先进技术、先进经验等进步影响,让他们在切身耳闻目睹和接受现代企业理念和科技过程中,自觉转换角色,成为新型农民,既使他们主动走产业化道路和小城镇化道路,又为公司更大规模发展夯实坚强的社会基础。因此,利用流转土地经营的涉农企业,应在经营过程中有意识地推动驻地农民实现八个方面转型:

  一、推动农民实现传统农业观念转型,激活积极走现代农业的潜能。落后的思想意识和观念是农民素质提高的藩篱,传统农业的思维和观念是约束农民手脚的精神枷锁。虽然说农民观念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如果社会变革环境浓厚,引导得当,也可以促使他的观念的较快转变。据此,利用土地流转经营的涉农企业,应结合农民对土地流转后存有种种疑虑的实际,向农民耐心灌输党的“三农”新政策、土地流转与向现代农业发展的关系,讲清土地流转企业的经营方式与传统农业经营方式的本质区别和优势等道理,使农民在接受土地流转新形式的同时,不断接受新的知识和思想观念。逐步转变“家庭家族意识和乡土为重”、“重农轻商和因循守旧”、“平均主义和迷信命运”、“求稳怕变和固步自封”等观念,逐步树立起适应改革开放、开拓进取、合作致富的现代观念。只有当传统的思想观念转型升级之后,农民才能对自己有恰当的角色定位,激活积极走现代农业潜能,创造美好生活,提升幸福感和成就感,进而形成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提速发展的强大推力。

  二、推动农民实现农业产业转型,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投资回报。邓小平指出:“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作用是无穷无尽的。”实践经验一再证明,高效的农业总是以先进的科技武装为前提的,光靠产业更换而没有进步科技的有力支撑,同样达不到产业转型的根本目的。只有通过农业的技术进步,才能真正实现产业转型。流转用地经营的涉农企业,应充分利用自己现代产业化的时代影响,发挥企业现代产业的说服力,提高租地农民对现代产业化的认同,激发农户农业产业转型并走现代发展道路内动力,积极融入农村土地流转等现代化生产方式,积极参与研究和实践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经营要素重组,亲手改变现存的产业单一落后、加大劳动投入、抗灾力薄效益低下的状况,逐步实现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

  三、推动农民实现规模化生产转型,改变农业产业效益低下被动局面。经验表明,规模化生产能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劳动生产效率与土地生产效率,是农业发展与产业转型的有效途径之一。要改变部分农村当前农产品数量小、种植分散,没有深加工和转化意识,造成农业产业没有形成市场化、规模化、企业化、效益最大化的被动局面,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的手紧握到一起,形成强大的合力和体系才有可能做到。利用土地流转经营的涉农企业,可利用当前农户依法进行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时机,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和帮助驻地农民做好产业结构调整,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把农民的分散种植集结到自己的农产品种植、加工、进出口贸易等企业旗下,采取联合、联盟、合作等方式,构成大规模化生产体系,扩大自己的生产、管理、加工、贸易的产业链条,形成产业化规模经营。这样既可以实现农民实现规模化生产安全高效、增收的目的,也可以通过企业为农民生产的农产品与市场之间架起桥梁,解决库存、运输等问题,形成农村与企业相通相连的物流管理体系。

  四、推动农民实现科技含量转型,夯实企业发展科技产品的社会基础。随着农业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需求要求农业的增长方式要从以数量目标为主往以数量质量并重转变,发展更多的“高产、高质、高效”的农产品。然而目前各地还没有形成健全有效的农业科技推广机制,现有的农业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亦存在明显的缺陷,一些贫因地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处于“网破、线断、人散”的危局。要使大量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能及时普遍推广到农村,实现较大范围的科技含量转型,亟需借助各方面的可用力量共同为之而奋斗。利用土地流转经营的涉农企业,应该积极充当好农业科技的孵化推广者,通过为农民举办科学技能讲座、在产业管理中对农民进行相关技术传帮带,选拔参与企业管理的优秀农民到外地学习新经验等途径,提高农民的科学技术水平,优秀的人才既可以选拔为公司员工,也可以自己立技创业,从而带动更多的人。这样,既可解决企业人才的培养问题,又可向企业周边农民普及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拓宽农民就业渠道、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夯实企业发展科技产品的社会基础。

  五、推动农民实现资金投资转型,发挥农村多余资金的最大潜力。从银行的存款中可以看到,农村中有极大的资金潜力,只是市场经济复杂,农民缺乏应有的识辨本领,加之坑农骗农事件频频暴光于报端,农民担心上当受骗,害怕不填投资落个“血本无归”败局,因而大多数农民缺乏投资观念和积极。而现代涉农企业具有高投入、高成本、高效率、高收益等特征,需要大量资本投入,但又经常面临资金难题。对此,公司可以采取灵活的经营方式,或以入股参股、员工化,或以特色实验基地、农企合作组织等方式,把农民中的小、散资金集中起来,壮大企业实力,形成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这样他们既降低了自己的投资风险,又增加了自己的总收入,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资金流作,使农民、企业、农村组织紧密联系起来,极大的增强了涉农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六、推动农民实现信息采集运用转型,大力提高农村现代信息技术普及。信息是人、财、物的载体,无论是对企业人员,还是对农村农民,信息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开拓性和决策性意义。现实部分农村中,封闭落后的经济社会环境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生活方式使农民养成了坐井观天、思想封闭狭隘、安土重迁、漠视新事物的习性,使农村既缺乏广泛的信息交流,更缺乏善于捕捉信息,抢抓机遇,主动出击的气魄。这种落后的思想意识与观念,是妨碍农民告别贫困、迈向文明、实现现代化的巨大精神障碍。要使农民走现代农业之路,必须引导农民实现信息采集运用转型。利用土地流转经营的涉农企业,应该积极扶助农民实现这个转型。一是协助地方组织将政府的政策、法规等“硬信息”传递到农民身上,让农民知道自己的权益在那里,怎么样去保护自己的权益,怎样依照政策去实现自己的发展蓝图;二是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电子、网络等技术资源优势,紧密结合技术应用于企业管理的实际,现场向农民传授“软信息”的相关知识,引导农民走进这类信息的大门;三是教给农民采集、筛选、鉴定和运用网络传播的“动态信息”,切实改变自我封闭状态,争做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的现代信息型农民。

  七、推动农民实现自我角色转型, 增强农民的现代社会权能。辞海对农民的解释是指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但社会专家认为,农民这个概念,是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演变的,新角色不仅反映着劳动对象的差异,而且标志着劳动者的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推动农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体角色转型,其内涵是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增强农民的现代社会权能,从根本制度和体制上解决农民的身份歧视或社会地位问题。当然,这个改变不是企业所能左右。但企业可以在实施土地流转经营过程中,创造条件让出让土地农民充当企业生产实践主体角色,让农民从中学习掌握规划、技术、管理、法律、协调、销售、效率等新知识和现代企业的严格要求,增加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才智,逐步由粗放型农民往现代农业企业员工转变。

  八、推动农民自治组织实现依法管理转型,促使土地流转之路越走越宽。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农民自治组织依法管理是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村组法》规定,当前我国的土地,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所有的,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这就决定村民小组是农村土地生产经营活动的最高主管权力,也是使用土地流转经营的涉农企业需要长期平等应对的农民自治组织。由于种种原因,过去有些村民小组法律意识淡薄,对于类似土地租货的管理,曾有“以权代法”、“以民意压法”的因素。尚若这种落后管理方式不转变,使用土地流转经营的涉农企业将面临着无穷的后患。为此,涉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处处以严格依法办事的行动去影响村民小组和农民,经常联系实际向村民小组宣传相关法律内容,当企业与租地村民发生纠纷时,要心平气和地以法律为依据同对方进行协商,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法律的轨道之内,促使双方共同修筑的“土地流转之路”越走越宽。

  (作者系广西南宁瑶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大道东段25号南宁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综合楼4楼404室 )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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