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资料图)
今年以来,浙江省加大家庭农场培育力度,目前全省已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9190家,经营土地面积131万亩,占全省规模经营耕地面积的17.8%,占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面积的30.3%。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中,有2.2万人是家庭农场成员,占合作社成员总数的2%,家庭农场已经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营实力提升
发展势头迅猛、行业分布广泛、经营实力提升是浙江省家庭农场发展的主要特点。目前全省家庭农场数量比2013年初增长了3.4倍,一些由家庭成员共同注册登记的合作社转而登记为家庭农场,寻找到更加适合的经营形式。在行业分布上,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家庭农场较多,占总数的65.2%;畜牧业、渔业等养殖业占总数的17.4%;种养结合占总数的9.8%。与此同时,家庭农场的经营实力也有了提升。在粮食类家庭农场中,经营面积在50~200亩的家庭农场最多,有1242家,占粮食类家庭农场的57.7%,总体看浙江省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规模保持适中。从经营水平看,全省家庭农场年销售农产品总值达86.1亿元,平均每家家庭农场年销售总值达93.7万元。
困难依然存在
作为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在发展中既面临农业生产的共性问题,又面临家庭经营特有的困难和矛盾。
经营层次有待提升。目前浙江省仅有640家家庭农场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仅占总数的7%;拥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仅占总数的13.2%。政策扶持有待加强。目前有1025家家庭农场获得财政扶持资金8557万元,财政资金覆盖率为11.2%,平均每家家庭农场获得财政扶持资金仅8.35万元。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市场尚不健全,市场营销、农业保险等服务不到位,农产品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数量和管理规范化程度等方面都有待扶持发展。土地流转比较困难。融资手段不够丰富。目前全省仅有1349家家庭农场获得贷款支持6亿元。
建议与对策
针对这些情况,建议以土地流转夯实新型主体发展道路。积极推广委托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推动整村整组连片流转土地优先向家庭农场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以转型升级引领新型主体发展方向。指导家庭农场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与生产档案制度,推进“户(专业大户)改场(家庭农场)、场入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专业大户、有一定规模的合作社社员农户注册家庭农场,大力培育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型家庭农场。
以金融扶持筑牢新型主体发展后盾。加大信贷利率优惠力度,提供家庭农场贷款“绿色通道”。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等抵押贷款试点,积极探索基础设施预期收益、大宗订单、确权后大棚和农机设备、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性收益等抵质押方式。支持各类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把家庭农场纳入服务范围,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
以完善服务优化新型主体发展氛围。大力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