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粮食企业增值税免征范围扩大,储备大豆增值税也纳入到免征范围。这一免税政策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政策或将对大豆价格形成一定的支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指出,将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由粮食扩大到粮食和大豆,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1999年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中表示,“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但根据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国家储备大豆并不属于“粮食”的范畴。
“刚刚下发的通知表明国家明确了对储备大豆的免税政策,今后收储企业财务操作流程也简化了。”一位中储粮内部人士对粮油市场报记者表示,此前各地还存在对储备大豆增值税征收方式理解不一致的情况,“有的地方收,有的地方不收,有些混乱,对企业来说,主要是以后操作简单了。”他告诉记者。
上海中期期货分析师朱罡指出,免除储备大豆的增值税将有利于整个产业,对大豆现货贸易有一定的扶持作用。
对于期货盘面而言,政策或将对大豆价格形成一定的支撑,刺激多头接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