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我国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呈现良好势头。2013年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519元,同比增加787元、增长16.6%,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3.4%,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4.1个百分点。2013年贫困地区非农就业增加推动收入增长,工资性收入贡献率达到53.3%。
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519元,同比增加787元、增长16.6%,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3.4%,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4.1个百分点,收入增长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的特点和原因如下:
一、工资性收入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贫困地区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3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人均2269元,同比增长22.7%;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2636元,增长11.3%;财产性收入人均79元,增长9.4%;转移性收入人均535元,增长21%。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促进了贫困地区的工业发展,为贫困地区带来了就业机会的增加。随着非农就业比重的提高,以及工资水平的较快上涨,2013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实现增长22.7%,对全年增收的贡献率达到53.3%,成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在多项稳定农业生产政策的作用下,贫困地区农产量稳定增加,种植业纯收入人均1597元,增长9.2%,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5.2个百分点。2013年政府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和财政补贴支出,各地陆续提高了养老、低保等社会保障标准,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和“应保尽保”;中央财政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支出超过1700亿元;699个县开始探索向贫困地区教师发放生活补贴,受益教师达到120万人。这些措施直接促进转移性收入的快速增长,2013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6.8个百分点。
二、“贫困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贫困地区平均水平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389元,比上年增加782元,增长1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4.5个百分点,比贫困地区农村平均水平高0.4个百分点。
这里的“贫困县”是指列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59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其中的554个县从2001年起即开始扶贫攻坚。经过连续多年的政策扶持,“贫困县”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社会事业水平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积累了内生动力。与2002年相比,2013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所占比重提高近10个百分点,接受技能培训的劳动力比重接近30%。2010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贫困县的扶持力度,其中“雨露计划”累计培训劳动力385万人,投入资金34.1亿元,对于提高劳动力职业技能、实现劳动力转移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劳动力素质的不断提高为“贫困县”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储备了人力资本,提供了发展后劲。
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583元,比上年增加747元,增长1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3%,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3个百分点。
新的扶贫纲要实施之后,各片区联系单位陆续制定针对连片特困地区的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信部等多个部委相继出台针对连片特困地区的支持政策;人民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2013年各项扶持政策效果逐渐显现。武陵山片区作为率先制定和实施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规划的片区,2013年农村居民纯收入实现增长21%,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8.6个百分点,位居14个片区之首。西藏农村居民增收幅度也明显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2013年实现增长15%,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2.6个百分点。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三年以来,中央重点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各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扶贫开发战略部署,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了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随着扶贫开发工作扎实推进,大扶贫格局逐渐形成,“精准扶贫”新路子不断完善,贫困地区内部发展能力日益增强,将推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得到更多好处,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