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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以“中央”之名 制造“组织”的文件和公函维权已被刑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07  浏览次数:81505
内容摘要:在进城前,张海新和中部许多农村的妇女没什么两样:男人外出打工,女人在家种地、照顾老人孩子。 张海新的老家文渠乡蒋庄村,距离邓州市城区不到10公里,从三门峡到邓州的省道穿村而过。她家就在公路边上。 在多数村民的记忆里,张海新是个女强人。她一个人既

  在进城前,张海新和中部许多农村的妇女没什么两样:男人外出打工,女人在家种地、照顾老人孩子。

  张海新的老家文渠乡蒋庄村,距离邓州市城区不到10公里,从三门峡到邓州的省道穿村而过。她家就在公路边上。

  在多数村民的记忆里,张海新是个女强人。她一个人既带孩子,还单独开起了餐馆。吴甜说,母亲每天起早贪黑,既炒菜又做服务员,进城采购也靠自己,很辛苦。

  餐馆售卖当地人最爱吃的猪头肉和窝子面,生意红火,蒋庄村和文渠乡里的干部们是常客。但往往“打白条”。截至2007年,蒋庄村和文渠乡共欠下五六千元饭钱。

  张海新多次讨要未果。村委会以张海新有三个孩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交超生罚款为由拒绝付钱。时任支书吴振德说:“村里的意思是,欠的账就和计生罚款抵消一部分。”

  张海新不依,自此和支书及村委会结下了梁子。

  “张海新长期揪住我告状。”吴振德说。

  2007年夏天,为了陪女儿到城区读初中,张海新举家进城。她在租住的胡同里摆摊卖水果,2009年又打算开干果店。

  然而这时,因一块集体用地,张海新被拉回村庄的争斗中。

  2009年4月,与张海新同在蒋庄村6组的村民派代表专程进城,请她出马主持维权。

  事情的缘由是,1993年,蒋庄村建了一个占地8亩的养猪场,坐落于6组。但对于这块地的归属,村委会与6组一直争执。2009年,村委会将这块土地卖给5组村民吴家庆,当后者挖地基准备建房时,遭到6组村民的阻拦。

  6组村民想到了已经进城的张海新:“她告过村委会的状,还在县城做生意,见过世面。”

  张海新也没有辜负乡亲的请求。从2009年4月到2012年10月,长达3年半的时间里,她带领6组村民们先后到邓州、郑州以及北京等地上访。

  70岁的蒋庄村6组村民栗清让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虽然告状是为了集体,但是每次去上访,“车票钱、饭费都是张海新掏的”。张海新的大儿子吴洋说,上访的费用主要是靠他父亲打工赚的钱,家里为此欠下了十多万元债务。

  因为张海新的告状,争议的土地依然保留现状。原村支书吴振德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被“上面”调查后,“给了我党内警告处分”。

  事实上,“组织”和村委会的斗争至今并没有结束。但在村民看来,这无疑是在张海新的带领下集体维权的“胜利”。

  在此过程中,张海新组建了“蒋庄6组集体经济组织”。这是她的维权方式——成立新的自己的“组织”。

  由于张海新已被逮捕,南方周末记者未能获知,这位农妇设立“组织”的想法何来。

  在张海新的指导下,“集体经济组织”的模式还复制到了另外两个乡镇里。马香兰为汲滩镇的“负责人”,王良双为高集乡的“负责人”。张海新本人则为邓州市兼任文渠乡的“负责人”。

  “任命”和“选举”

  随着“组织”开始“运行”,与政府机关相似的各种头衔、公章、文件随之产生。

  司法材料显示,警方搜来了从市政府、乡镇政府到村委的各种“公章”;更有中央部委直接下发的“红头文件”。

  这些印章和文件,基本可搭起一个农妇心目中的“组织”图谱。

  有媒体描述称,张海新在市政府对面成立了“新邓州市人民政府”,下设文渠乡、高集乡、汲滩镇三个乡镇,马香兰、王良双为其下属。

  不过办案人员认为,另立政府的说法夸大了。张海新所签发的各种“文件”,只是假借政府的名义。检察院最后也只起诉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一项。

  张海新真正做得还算有板有眼的,就是“集体经济组织”。

  这位农妇专门购买了《领导干部精彩演讲》、《土地法》、《选举工作》、《行政公文写作》等书籍,自学行政知识。司法材料显示,三个骨干成员均为小学文化的“组织”,还试图招揽“有文化”、“会管理”、“懂法律”的人才。某政法大学的法律专业毕业生还邮寄来了简历和相关材料。

  张海新试图让“组织”有组织的样子。比如有“公章”,即上文提及的那枚“中华人民共和国蒋集体经济组织”等等。有“一事一议”制度,还有“选举”。在蒋庄村,村民们选出了包括组长栗清让在内的5个“组织代表”。

  一份签发于2013年1月22日的“关于廖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公函”称,因“人民政府”需求,任命马香兰为法人代表(原文如此),廖春洲为村会计。这份加盖有“邓州市人民政府印”的文件要求马香兰等人“依法履行职责,为了人民利益而奋斗,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依法维护集体人民的合法权益”。

  “廖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立,和蒋庄村类似——同样与村委会的矛盾有关。

  廖寨村临近湍河,总人口约有2600人,紧邻汲滩镇。2012年2月,该村启动镇中村改造的“廖寨明盛社区”项目。2014年4月26日,南方周末记者在现场看到,临河的KTV、茶楼等项目已经入驻。有几座楼房已经建成。廖寨村村委会称,该项目占地300亩,节约土地560亩,“是邓州2012年新型社区建设的示范点之一”。

  然而,多位村民向南方周末记者反映,他们的房屋被强拆。65岁的村民廖隧山家里的6间正房6间偏房被强拆后,村里为他找了一处危房。至今,他和两只羊住在一间简易的棚子里。

  “村里的政策是拆迁一间正房赔款500元,偏房不赔。”廖隧山说,村民如果不同意,开发商直接把人抬出来,开着挖掘机来推房。这种补偿政策引发了村民的不满。

  2012年12月14日,廖春洲的伯母、67岁的廖寨村村民王玉新房子被拆5个月后,向村委会和开发商讨要说法无果,喝农药自杀。王玉新死后,廖春洲开始为其维权,房子被拆迁的其他三十多户村民也纷纷加入。廖寨村村支书廖建湍向南方周末记者否认死者和拆迁有关。

  廖春洲的邻居马香兰与张海新熟识,就带领村民向张海新求救。廖春洲找到马香兰,既因为是邻居关系,还因为马香兰是汲滩镇的“负责人”。

  张海新替他们维权的方式同样是:干脆设立新“组织”,即“廖寨村集体经济组织”。

  廖春洲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马香兰是由大家选举出来的,“全票当选,由张海新任命,我们的代表可以一票否决。”而只要有一个人觉得马香兰干得不好,张海新就可以将其罢免。

  同样的“组织”被王良双复制到了高集乡李岗村孔营组。

  能“任命”乡镇“负责人”的张海新却始终没有解决女儿和小儿子的户口。2013年12月,就读于当地最好高中——邓州一高的吴甜因没有户口无法参加2014年的高考,目前辍学在家。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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