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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工资性收入首超家庭经营纯收入 收入结构发生很大变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14  浏览次数:81525
内容摘要:2013年,中国农民的工资性收入首超家庭经营纯收入,收入结构发生很大变化。4月11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志雄在该所举行的中国农村经济形势研讨会上如此表示。 杜志雄介绍,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实际增长9.3%,实际增速比上年回

中国农民工资收入首超家庭经营纯收入

  “2013年,中国农民的工资性收入首超家庭经营纯收入,收入结构发生很大变化。”4月11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志雄在该所举行的“中国农村经济形势研讨会”上如此表示。

  杜志雄介绍,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实际增长9.3%,实际增速比上年回落1.4个百分点,在连续三年超过两位数之后回落到个位数,农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其中,工资性和家庭经营第一产业收入分别为4025元、3793元,分别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5%和43%。

  农民从土地流转、集体资产股份分红获得的收入明显增加。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财产性收入为293元,当年名义增长17.7%,是收入来源中增长最快的,改革红利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开始显现。

  杜志雄表示,工资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增长的最大贡献因素,达到59%。2013年工资性收入比2012年名义增长16.8%,增长率超过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率一倍以上。

  城乡收入差距2013年缩小至3.03:1,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连续第四年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其中,西部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较快,人均纯收入增速比东部高2个百分点,比中部地区高0.7个百分点,农民收入的区域差距继续收窄。

  并且,不同收入组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均有增长,呈现出“两头小、中间高”的特点,中等偏下收入增长最快。

  研讨会上,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张红宇表示,城乡平均收入差距连续四年缩小,意义重大。要让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必须继续推进农村改革,这主要依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多样化经营主体的发展。

  张红宇表示,目前,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占整个承包地的流转比例达26%,绝对数量是3.4亿亩。

  同时,多种形式的新经营主体不断发育成长。2013年,规模经营平均两百亩的家庭农场达到87万家,平均规模50亩的主要大户达到了200万户。2014年2月底,中国合作社达到103万家,农业产业化组织30万家。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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